《中醫詞典》解釋「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一語源自《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為中醫辨證論治之關鍵法則,專論虛熱證之病機與治則。此理論揭示臨床特殊現象——當以苦寒清熱藥治療熱象,非但無效反見熱勢加劇,其本質實非實熱證,而屬真陰虧虛所致之陰虛內熱,當從滋補腎陰論治。
核心病機闡釋
此證之熱象根源在於腎陰(真陰)不足,陰不制陽而虛陽浮越。人體陰陽本應互根互用,腎陰作為「真水」能涵養五臟之陰,若腎陰耗損(如久病、房勞、熱病傷陰),則陽失所制而化熱。此熱非外邪或陽盛之實熱,乃「標熱本寒」之假熱,故苦寒直折其熱反更傷陰液,形成惡性循環。
與「壯水之主,以制陽光」之關聯
此治法與王冰注《內經》所提「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相互呼應,皆強調通過滋補腎陰(水)以平抑虛火(陽光)。具體而言:
- 「水之主」指腎陰,為元陰之本;「陽光」喻指因陰虛而相對偏亢之陽氣。
- 臨床代表方如六味地黃丸、知柏地黃丸,以熟地、山茱萸等填精滋陰,佐澤瀉、丹皮瀉虛火,體現「取之陰」之治療思路。
鑑別診斷要點
需與下列證型區分:
- 實熱證:見高熱、面赤、煩渴、脈洪大,宜用白虎湯類清熱瀉火。
- 陰盛格陽證:雖有身熱面赤,但口渴不欲飲、脈微欲絕,屬真寒假熱,需用通脈四逆湯回陽救逆。
- 陰虛火旺證:除發熱外,伴顴紅盜汗、舌紅少苔、脈細數,方適用滋陰降火法。
歷代醫家發揮
- 張景岳《類經》強調:「寒之不寒,責其無水」,指出治療失效時需考虛陰精匱乏。
- 朱丹溪提出「陽常有餘,陰常不足」理論,進一步闡明陰虛內熱之體質基礎。
此治法深刻體現中醫「治病求本」思想,對於現代臨床常見之慢性炎症、更年期症候群、肺結核潮熱等屬陰虛發熱者,具重要指導價值。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