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衛分証」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衛分證是溫熱病的初起階段。臨床表現有發熱、微惡風寒、頭痛、肢酸或身痛、無汗或少汗、口微渴、苔薄白、脈浮數,或見鼻塞、咳嗽等。以發熱、惡風寒為特徵。
衛有衛外的意思。一身的表層,叫「衛分」。內與肺氣相合(「肺主皮毛」),有溫養肌膚,調節體溫,防禦外邪的功能。若邪氣侵入體表,使衛氣功能失去正常,出現衛分証候,稱為「邪犯衛分」。
《溫病條辨》云:「衛分者,衛氣之分也。衛氣者,所以溫養肌膚,散布津液,以衛外邪也。衛氣不和,則肌膚失溫,津液不布,而外邪乘虛而入,則為衛分證。」
衛分證的治療原則是解表散邪,衛氣固表。可用辛涼解表藥,如銀翹散、桑菊飲等。
古籍原文
《溫病條辨》曰:「衛分者,衛氣之分也。衛氣者,所以溫養肌膚,散布津液,以衛外邪也。衛氣不和,則肌膚失溫,津液不布,而外邪乘虛而入,則為衛分證。」
《溫疫條辨》曰:「衛分證,乃溫病之初起也。其證有發熱、微惡風寒、頭痛、肢酸或身痛、無汗或少汗、口微渴、苔薄白、脈浮數,或見鼻塞、咳嗽等。以發熱、惡風寒為特徵。」
《溫病條辨》曰:「衛分證之治法,當以解表散邪為主,兼以衛氣固表。可用辛涼解表藥,如銀翹散、桑菊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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