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暴室」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暴室考略:漢代宮廷醫制與婦科醫療探微
一、史籍所載之暴室職能
暴室之名,首見於《漢書·百官公卿表》,隸屬少府轄下之「掖庭令」所管。據《資治通鑑》卷五五注引《漢官儀》載:「暴室,主織作染練之署,兼療宮人疾病。」可知其本為宮廷織染作坊,然因宮闈醫事需求,漸發展為兼具醫療功能之特殊機構。《後漢書·皇后紀》更明言:「(皇后)有罪廢於暴室」,顯示其具備懲戒與醫療雙重屬性。
二、中醫視角下之宮廷婦科醫治
- 醫療對象劃分
暴室所診治者,主要為「宮人」——即嬪妃以下之侍女、織女等低階女性。按《黃帝內經·素問》「女子以肝為先天」之論,此類群體因長期勞作、情志抑鬱(「肝氣鬱結」),易發「月事不調」「癥瘕積聚」等疾。漢代醫簡《武威漢代醫簡》中「治婦人膏藥方」等記載,或與暴室所用療法相類。 - 特殊處境之醫案特徵
後妃有罪貶入暴室者,其疾多與「七情內傷」相關。《諸病源候論·婦人雜病諸候》言:「憂愁思慮,傷心胞絡,令月水不通。」暴室醫者需兼通情志調理(如「移精變氣」法)與藥石針灸,此與唐代《千金要方》「婦人方」強調「先調其神,後治其形」的理論一脈相承。
三、暴室與漢代醫官制度之連結
《漢舊儀》載暴室設「暴室丞」一職,由宦官擔任。此官職可能參考「太醫令丞」體系,然受限於服務對象位階,其醫術或偏重實踐經驗。東漢《傷寒雜病論》序言「尋余所集,思過半矣」,暗示民間醫方與宮廷醫學存在交流,暴室或為宮牆內外醫藥知識交融之樞紐。
四、醫籍失載之可能原因
暴室醫案未見系統記載,推測有三:
- 宮禁森嚴,病案屬「禁中秘錄」;
- 患者身分低微,醫者多重療效而疏於理論總結;
- 其醫療性質介於「匠作」(如織染勞損之療)與「醫術」之間,難歸類於傳世醫經。然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中「女子瘳」等條目,或保留部分同期宮廷婦科療法遺緒。
此制至隋唐演變為「宮人斜」等機構,而暴室作為早期宮廷醫療的特殊形態,折射出中醫「辨位施治」「階層醫療」的歷史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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