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白喉忌表」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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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忌表

白喉忌表乃中醫治療白喉之重要原則,出自《白喉治法忌表抉微》一書。該理論主張白喉病症不宜施用表散之法,認為白喉毒邪本質陰毒,發於肺胃兩經,若使用發表之藥,恐致毒邪內陷,加重病情。

《白喉治法忌表抉微》之理論基礎在於:白喉毒邪性質特殊,一旦妄用表散之藥,毒邪非但不能透過肌膚外達,反而會「紛竄於經絡之中,而不能透出於皮膚之外」,形成「愈入愈深,有入無出」之危候。此觀點反映了古人對白喉病機之深邃理解,尤其針對肺燥陰虛型白喉患者,忌表原則尤為重要。

從病機角度探討,中醫認為白喉屬「太陰肺經伏燥」所致,基礎病機為肺金燥熱,陰液虧損,咽喉失潤。若無外感時邪誘發,單純因內燥而生者,確不宜妄施表散,以免辛散之藥耗傷陰液,助長燥熱之勢。

然而,臨床實際應用時,「白喉忌表」原則需靈活變通,非一成不變。《白喉條辨》指出:「白喉為太陰肺經伏燥,苟無時邪感觸,自不宜無故表散……若確屬挾有時感表證者,則解表自難容緩。」此論點補充了前人之不足,強調辨證論治之重要性。

針對兼有外感表證之白喉患者,可根據證型靈活選藥:

  • 挾溫熱表證者:宜選辛涼解表之品,如薄荷、荷葉、連翹、金銀花等,既能疏風透表,又不助燥熱;
  • 挾風寒表證者:可酌情選用辛溫解表藥,如麻黃、紫蘇等,但需嚴格掌握劑量與用藥時機,中病即止。

歷代醫家對此原則之爭論甚多,歸納起來,關鍵在於辨明「純燥」與「兼表」兩類不同證型。清代溫病學派在此基礎上發展出更為精細的辨治思路,考慮到白喉病機之複雜性,強調需綜合評估患者體質、病程階段及兼夾證候等因素。

從中藥藥性理論分析,傳統認為白喉忌表,主要是避免麻黃、桂枝等辛溫發散之品助熱傷陰。但在實際臨床中,若患者確有風寒束表之象,不用表藥反而可能閉門留寇,導致表邪內陷。因此,現代中醫治療白喉已不絕對禁用表藥,而是強調嚴格辨證,斟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