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治勞三禁」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治勞三禁
「治勞三禁」為中醫治療虛勞病證的重要原則,出自明代醫家汪綺石所著之《理虛元鑒》。虛勞一證,多因臟腑虧損、氣血陰陽不足所致,其病程纏綿,治療當以調補為本。然用藥不當,易犯「虛虛」之戒,反致病情加重,故汪氏特提出三禁之說,以規範虛勞治療的用藥禁忌。
- 禁用燥烈之藥
虛勞患者多陰血虧虛,或兼陽氣不足,若誤用辛熱燥烈之品(如附子、肉桂、乾薑等),雖能暫振陽氣,然其性峻烈,易耗傷陰液,反令虛火浮越,症見口乾咽燥、煩熱不寐。故治療當以甘溫平和之劑(如人參、黃耆)緩補氣血,或以滋陰降火之品(如生地、麥冬)調養陰分,避用大辛大熱之藥。 - 禁用伐氣之藥
虛勞者氣機多弱,升降失司,若妄用行氣破氣之劑(如青皮、枳實、檳榔等),雖可暫舒鬱結,然其性剋伐,易傷正氣,致氣虛更甚,症見短氣乏力、臟腑下垂。故調氣當選輕清疏理之品(如陳皮、香附),或佐補氣藥(如党參、白朮)以標本兼顧,切忌過用耗散。 - 禁用苦寒之藥
虛勞常兼陰虛內熱,然若見熱即投苦寒(如黃連、黃芩、梔子),雖能清火,卻易敗胃傷陽,致脾胃運化失職,反使陰血生化無源。故治虛火當以甘寒養陰(如石斛、沙參)或清補並行(如知母配熟地),慎用純苦寒直折之法。
此三禁之設,旨在強調虛勞治療當以「培本」為核心,用藥需辨明氣、血、陰、陽之損,避開燥、散、寒之弊,方不致犯「虛者愈虛」之誤,體現中醫「扶正固本」的辨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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