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主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主證是中醫學中的一個診斷名詞,指代主要的症狀,是辨證的依據。例如,在辨太陽病時,脈浮、頭項強痛、惡寒是主證。

除此之外,主證也可以指在主次兼挾的病證中,展現出疾病本質的證候。例如,在辨溫熱病時,其主證即為「熱」。

主證是辨證論治的重要依據,臨床上需要同時注意辨別主證和兼證,以便準確地把握疾病的本質,制定出正確的治療方案。

辨別主證主要根據以下幾個方面:

  1. 症狀的性質:主證的症狀通常比較突出且具特徵性,容易辨別。例如,在辨太陽病時,脈浮、頭項強痛、惡寒是主證,而無汗、身痛、鼻塞、流涕等則為兼證。
  2. 症狀的部位:主證的症狀通常發生在主要的病變部位。例如,在辨肺系疾病時,咳嗽、痰多、胸悶、氣喘是主證,而頭痛、腹痛、下肢水腫等是兼證。
  3. 症狀的時間:主證的症狀通常在發病初期即出現,並持續存在。例如,在辨外感熱病時,發熱、頭痛、身痛、惡寒等是主證,而食慾不振、腹瀉等是兼證。
  4. 症狀的嚴重程度:主證的症狀通常比較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和工作。例如,在辨中風病時,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語不利是主證,而頭痛、頭暈、耳鳴等是兼證。

以下是一些常見主證的舉例:

  • 外感熱病的主證:發熱、頭痛、身痛、惡寒等。
  • 內傷雜病的主證:胸悶、氣短、心悸、失眠等。
  • 婦科病的主證:月經不調、痛經、白帶異常等。
  • 兒科病的主證:發熱、咳嗽、腹瀉、嘔吐等。

辨別主證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以做出正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