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主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主證是中醫學的一個診斷學名詞,指主要的症狀,是辨證的依據。《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說:「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三者即構成辨太陽病的主證。

主證還可以指在主次兼挾的病證中,反映疾病本質的證候。《溫熱論》中說:「或透風於熱外,或滲濕於熱下,不與熱相搏,勢必孤矣。」此「熱」即為主證。

主證是辨證論治的重要依據,在臨床上要注意辨別主證和兼證,以便準確地把握疾病的本質,從而制定出正確的治療方案。

主證的辨別,主要根據以下幾個方面:

1.症狀的性質。主證的症狀一般比較突出,具有特徵性,容易辨別。例如,在辨太陽病時,脈浮、頭項強痛、惡寒是主證,而無汗、身痛、鼻塞、流涕等是兼證。 2.症狀的部位。主證的症狀一般發生在主要的病變部位。例如,在辨肺系疾病時,咳嗽、痰多、胸悶、氣喘等是主證,而頭痛、腹痛、下肢水腫等是兼證。 3.症狀的時間。主證的症狀一般在發病初期就出現,並且持續存在。例如,在辨外感熱病時,發熱、頭痛、身痛、惡寒等是主證,而食欲不振、腹瀉等是兼證。 4.症狀的輕重。主證的症狀一般比較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和工作。例如,在辨中風病時,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語不利等是主證,而頭痛、頭暈、耳鳴等是兼證。

主證的辨別,是臨床辨證論治的重要環節,只有準確地辨別出主證,才能制定出正確的治療方案。

以下是一些常見主證的舉例:

  • 外感熱病的主證:發熱、頭痛、身痛、惡寒等。
  • 內傷雜病的主證:胸悶、氣短、心悸、失眠等。
  • 婦科病的主證:月經不調、痛經、白帶異常等。
  • 兒科病的主證:發熱、咳嗽、腹瀉、嘔吐等。

主證的辨別,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全面、系統地分析,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