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陽明少陽合病」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陽明少陽合病是中醫傷寒病證之一,指陽明病與少陽病同時出現的病理狀態。此證既有陽明經熱盛的表現,又兼見少陽樞機不利的特徵,乃邪熱內傳、兩經同病所致。

【病機特點】 其發病機理主要為:

  1. 邪鬱少陽未解,熱邪內傳陽明
  2. 少陽樞機不利,陽明燥熱內盛
  3. 膽胃同病,氣機升降失常 《傷寒論》特別指出:「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此因少陽火鬱迫及陽明,使大腸傳導失司所致。

【主要證候】 此證臨床表現特徵為: ■ 陽明經證候:

  • 身熱不退,不惡寒反惡熱
  • 汗自出,甚則大汗淋漓
  • 腹滿而痛,或見便秘
  • 口渴欲飲,舌紅苔黃燥

■ 少陽經證候:

  • 口苦咽乾,目眩耳鳴
  • 胸脅苦滿,心煩喜嘔
  • 往來寒熱,脈弦數
  • 嘿嘿不欲飲食

【鑑別要點】 此證須與下列證型區分:

  1. 陽明腑實證:無少陽見症,痞滿燥實明顯
  2. 少陽病本證:無陽明燥熱表現
  3. 三陽合病:兼見太陽表證

【治法方藥】 歷代醫家對此證治療主張:

  1. 和解少陽為主,清泄陽明為輔
  2. 常用小柴胡湯合白虎湯加減
  3. 若下利明顯,可用黃芩湯清熱止利
  4. 出現嘔逆者,宜柴胡加芒硝湯

【病機演變】 此證若失治可能:

  1. 熱結陽明,轉為陽明腑實證
  2. 少陽熱邪入裏,形成膽熱腑實
  3. 耗傷陰液,導致肝胃陰虛 清代《醫宗金鑑》指出:「陽明少陽合病下利者,熱迫廣腸也」,說明此證下利多屬熱性。

從六經傳變觀之,此證多見於少陽病失治,邪熱內傳陽明之際,體現了傷寒疾病由表入裏、由輕轉重的病理過程。臨證時需細察兩經證候比重,靈活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