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楊耀祖」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楊耀祖(?-1629年)是明清間的醫生,字丕顯,出生於山西平定縣。他師事經健陽,後來成為知名的醫師。他與名醫傅山友善,傅山有病時都由他調治。後來他遷居京師,名聲遠播。

楊耀祖所著的《醫門法律》被收錄於《醫宗金鑒》卷二三中,其中包含了「醫門十戒」:「一戒不妄下藥,二戒不妄施針,三戒不妄用灸,四戒不妄用湯,五戒不妄用散,六戒不妄用膏,七戒不妄用丸,八戒不妄用酒,九戒不妄用醋,十戒不妄用水。」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對明清醫學界有很大的影響,被後世醫家視為典範。清代醫家張璐在《醫學源流論》中稱讚道:「楊耀祖的《醫門法律》是醫家們的法律之祖,後世醫家將它視為典範。」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對後世醫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它不僅為後世醫家確立了嚴謹的醫德規範,也為他們提供了行醫的準則。楊耀祖的《醫門法律》是一部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醫學著作,值得後世醫家學習和借鑑。

《醫門法律》的主要內容包括:

  1. 醫德規範:楊耀祖認為,醫生應具備良好的醫德,包括慈愛患者、精通醫術、謹守獨處、操守廉潔等。

  2. 行醫準則:楊耀祖認為,醫生在行醫時應遵守以下準則:

    (1)根據患者的病情,對症下藥。

    (2)根據患者的體質,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

    (3)根據患者的經濟狀況,收取合理的費用。

    (4)尊重患者的隱私。

    (5)不斷學習,提高自己的醫學水平。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對後世醫學產生了深遠影響,成為醫家們學習和借鑑的重要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