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楊耀祖」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楊耀祖(?-1629年),字丕顯,山西平定縣人。明清間醫生。師事經健陽,得其傳,後成名醫。與名醫傅山友善,傅山有疾皆由其調治。後徙居京師,名噪遐邇。
《醫宗金鑒》卷二三《醫門法律》載有其《醫門法律》一卷,其中有“醫門十戒”:“一戒不妄下藥,二戒不妄施針,三戒不妄用灸,四戒不妄用湯,五戒不妄用散,六戒不妄用膏,七戒不妄用丸,八戒不妄用酒,九戒不妄用醋,十戒不妄用水。”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在明清醫學界影響很大,被後世醫家奉為圭臬。清代醫家張璐在《醫學源流論》中說:“楊耀祖《醫門法律》一卷,為醫門法律之祖,後世醫家奉為圭臬。”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對後世醫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它不僅為後世醫家樹立了嚴謹的醫德規範,而且為後世醫家提供了行醫的準則。楊耀祖的《醫門法律》是一部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醫學著作,值得後世醫家學習和借鑑。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主要內容包括:
1.醫德規範。楊耀祖認為,醫生要具備良好的醫德,包括“仁愛之心”、“精勤之術”、“慎獨之行”、“廉潔之操”。
2.行醫準則。楊耀祖認為,醫生在行醫時要遵守以下準則:
(1)要根據患者的病情,對症下藥。
(2)要根據患者的體質,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
(3)要根據患者的經濟狀況,收取合理的費用。
(4)要尊重患者的隱私。
(5)要不斷學習,提高自己的醫學水平。
楊耀祖的《醫門法律》對後世醫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它不僅為後世醫家樹立了嚴謹的醫德規範,而且為後世醫家提供了行醫的準則。楊耀祖的《醫門法律》是一部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醫學著作,值得後世醫家學習和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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