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野合」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中醫名詞「野合」考釋
概念溯源
「野合」一詞在中醫學領域具有特定內涵,主要源於古代醫籍記載。《坤元是保》中薛軒所述:「女子二七而陰道通,七七而陰道絕,絕而後育,是名野合。」揭示中醫對女子生育時期的生理劃分,即以二七(14歲)經血初至為生殖功能始標,七七(49歲)經血斷絕為生殖功能終止的理論框架。
中醫生理學釋義
從中醫婦科理論角度,「野合」反映古人對高齡妊娠現象的觀察。女子「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黃帝內經·上古天真論》)。所謂「絕而後育」之野合現象,突破傳統經血-天癸-生殖的生理周期理論,在古人眼中屬非常態孕育,故冠以「野合」之名。
生育年齡理論
中醫曆法醫學建立「女七男八」的生理發展周期,強調「四七筋骨堅,發長極,身體盛壯」為最佳生育期。野合所生子嗣「率多不壽」的記載,體現古人對母體精氣盛衰與子代體質關聯的認識。明代張介賓《景岳全書》進一步闡述:「凡寡慾而後得子者,其子聰明而壽;多欲而後得子者,其子愚痴而夭。」
病理妊娠觀點
清代傅山《傅青主女科》論及「年邁血衰」之孕,指出「衰不能攝精而成胎」,與「野合」概念相呼應。歷代醫家認為高齡妊娠易致「胎元不固」、「母氣不足」,實質暗合現代醫學之高齡妊娠風險概念,但以「精氣虛衰」、「陰陽失和」等理論框架解釋。
名儒誕生之辨
《史記》所載孔子「野合」而生之說,東漢鄭玄注《禮記》釋為「不合禮儀」,王充《論衡》則持「過期之孕」解。從醫史角度考證,叔梁紇年近古稀而顏氏女少艾的婚配情況,恰合中醫「老陽少陰」配孕之說,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曾論此類配孕「陰陽乖戾」之弊。
概念流變
宋元以降,醫家漸以「晚孕」「老蚌生珠」等詞取代「野合」之稱,淡化其道德評價色彩。清代吳鞠通《溫病條辨》論婦科謂:「婦人天癸絕後復至者,有因血熱,有因勞傷」,展現對經絕後異常生理現象的更專業醫學認知,使「野合」一詞逐漸退出正式醫學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