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野合」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野合
野合,中醫名詞。
- 古人指絕經後再孕者。宋.薛軒《坤元是保》:「女子二七而陰道通,七七而陰道絕,絕而後育,是名野合。野合之子,率多不壽。」
- 古人指男女苟合。《史記.孔子世家》:「叔梁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野合一詞,最早見於《史記·孔子世家》:「叔梁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後世多用來指男女苟合。
在《坤元是保》中,薛軒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是一種「野合」,並且認為「野合之子,率多不壽」。
薛軒的觀點,與《黃帝內經》中關於女子絕經後再孕的論述相似。《黃帝內經》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會導致「子息不育」,並且「多有瘕疾」。
《黃帝內經》和《坤元是保》都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是不好的現象。但是,兩者在對「野合」的定義上有所不同。《黃帝內經》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是一種「不育」的現象;而《坤元是保》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是一種「野合」的現象。
野合一詞,在古代有著多重含義。在《史記·孔子世家》中,野合指的是男女苟合;在《坤元是保》中,野合指的是女子在絕經後再孕。
現代醫學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但是,並不能因此就認為,女子在絕經後再孕就是一種「野合」。
野合一詞,在現代社會已經很少使用。但是,它仍然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野合一詞,反映了古人對男女關係的看法。在古代,男女關係是一種禁忌,野合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在現代社會,男女關係已經比較開放。但是,野合仍然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因此,野合一詞,在現代社會仍然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參考資料
- 《史記·孔子世家》
- 《黃帝內經》
- 《坤元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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