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胎赤」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胎赤

病證名,首見於《證治準繩·幼科》。指初生嬰兒頭面、肢體皮膚泛現赤色之證候。其成因多與胎孕期間母體熱毒內蘊,或胎兒稟受熱邪,蘊積血分,出生後熱毒外發於肌表所致。

病因病機
中醫認為,胎赤之發病與「胎熱」密切相關。孕母若過食辛熱燥烈之物,或情志鬱結化火,致使熱毒內熾,傳於胎兒,蘊積血分。嬰兒出生後,血分熱毒外透肌膚,遂見皮膚赤色;亦有因分娩時觸冒風熱穢濁之氣,搏於血脈而成。此外,新生兒肌腠嬌嫩,若驟遇外界刺激(如寒溫變化或衣物摩擦),亦可暫時呈現赤斑,此屬生理反應,與病理性胎赤有別。

辨證分型

  1. 熱毒蘊血型:皮膚赤色深紅,或伴見微腫、煩躁啼哭,甚則有黃水滲出。舌質偏紅,指紋紫滯。此為胎毒熾盛,血熱外蒸之候。
  2. 風熱客表型:皮膚赤色淺紅,局部輕微發熱,無明顯腫脹,嬰兒反應如常。多因外界風熱之邪侵襲所致。

治法與方藥

  • 熱毒蘊血者,當清熱解毒、涼血和營,選用《醫宗金鑑》之清熱解毒湯(黃連、黃芩、生地、牡丹皮、赤芍等);若熱毒甚者,可佐以紫草、連翹以增強解毒透邪之效。
  • 風熱客表者,宜疏風清熱,可輕用消風散加減(荊芥、防風、蟬蛻等),取其輕清宣透之性。

預後與調攝
若胎赤僅為新生兒皮膚暫適應外界之生理表現(如「嬰兒紅斑」),通常數日內自行消退,無需刻意治療。然因胎毒所致者,需辨明熱毒輕重,及時清解,以免熱邪內陷,變生他證。古醫籍《幼幼集成》亦強調:「胎熱發赤,不可過用寒涼,恐傷脾胃生生之氣。」故用藥當顧護小兒稚陰稚陽之體。

文獻考據
除《證治準繩》外,《小兒藥證直訣》提及「胎熱」可致皮膚赤爛;《外科正宗》則載有「小兒胎赤,宜內服解毒,外以輕粉膏塗之」,顯示古代醫家對內外合治之重視。然外用藥物需慎選,避免刺激嬰兒柔嫩肌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