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平惠民局」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太平惠民局是宋代官方設立的專門經營藥品的機構名稱。太平惠民局之名稱是漸次改易而成的。北宋神宗時王安石變法將藥物也列入國家專賣。適應這一形勢成立了合賣藥所,又名熟藥所,負責製造和出售成藥。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時,熟藥所中製藥和賣藥業務已明確劃分。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賣藥所改名為醫葯惠民局。南渡後,紹興十八年(公元1148年)又將朝貢熟藥所依在京制度改作太平惠民局。紹興二十一年(公元1151年)各州軍熟藥所都改稱太平惠民局。太平惠民局不僅賣藥而且治病,每遇疫病流行時施散藥物。後於元、明兩代均採用推行。稱惠民藥局。
《宋史·食貨志》記載:“神宗熙寧三年,以藥物為禁中專賣,置合賣藥所,又名熟藥所,專掌製造及出售成藥。崇寧二年,分為製藥、賣藥二所。政和四年,賣藥所改名醫葯惠民局。紹興十八年,朝貢熟藥所依在京制度改作太平惠民局。紹興二十一年,各州軍熟藥所都改稱太平惠民局。”
太平惠民局的職能是“掌天下藥物之出納,及醫藥惠民之事”。其主要業務有:
(1)製造和出售成藥。
(2)收買藥材。
(3)管理藥鋪。
(4)施散藥物。
(5)診治病人。
太平惠民局的設立,對宋代藥業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它統一了藥品的生產和銷售,降低了藥價,保障了藥品的質量,並為人民群眾提供了醫療服務。
太平惠民局的設立,也為後世的藥政管理提供了借鑒。元、明兩代均採用推行,稱惠民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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