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醫局判局」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太醫局判局

宋代醫官名,為北宋熙寧年間所設之職,隸屬太醫局,職位僅次於太醫局提舉,為副長官之一。此職需由精通醫藥之專業人士擔任,每屆設二人,輔佐提舉統籌醫政、教學及醫療事務,並監督太醫局日常運作。

職掌與中醫專業關聯
太醫局判局除行政職責外,亦需深諳中醫理論與臨床實務,其職能包含:

  1. 醫教考覈:參與太醫局學生之課業督導與考試評定,內容涵蓋《素問》《難經》《神農本草經》等經典,並注重脈診、方劑配伍之實務能力。
  2. 醫政管理:審核官方醫書編修、藥材採辨及製劑規範,確保符合中醫藥性理論(如四氣五味、升降浮沉)。
  3. 臨床協調:於疫病流行時,需依「五運六氣」理論推演病機,協助制定防治方略,並調配太醫局醫員分診。

歷史背景與中醫發展
熙寧變法期間,太醫局改制為獨立機構,判局一職之設,反映宋代對醫事分工之重視。此制強化「醫政合一」傳統,將中醫理論(如臟腑辨證、經絡學說)融入官制設計,亦影響後世金元醫家分科授職之雛形。

學術要求
擔任者須通曉:

  • 方劑學:熟諳《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等官修醫籍,掌握君臣佐使配伍原則。
  • 針灸與脈法:依《銅人腧穴針灸圖經》標準,指導針灸教學與臨床應用。
  • 本草知識:辨識道地藥材,如川連、杭菊等,並明瞭炮製對藥效之影響。

此職位之設置,彰顯宋代中醫「醫教一體」之特色,亦為中國古代醫學官僚化之重要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