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醫署丞」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太醫署丞

朝代背景與官職沿革
太醫署丞為隋唐時期之醫官職稱,隸屬太醫署,其位階僅次於太醫署令。隋唐以前,此職多稱「太醫丞」,至隋唐官制改革後,始定名為「太醫署丞」。唐代太醫署丞設二人,官階為從八品下,輔佐太醫署令統籌署內事務,包含醫政管理、醫學生教育及宮廷醫療調配。

職掌與中醫實務

  1. 醫政協理
    太醫署丞需監督太醫署日常運作,如藥材採辦、方劑調配,並稽核醫案紀錄。唐代《新修本草》由官方頒行,署丞亦可能參與藥典編修或藥物質量監管,反映其於中醫藥標準化之角色。
  2. 醫學教育督導
    唐代太醫署為首座制度化醫學教育機構,分科教授「體療」(內科)、「瘡腫」(外科)、「少小」(兒科)等。署丞需考核學生課業,如《黃帝內經》《傷寒論》經典研習,並安排臨床實習,確保醫術傳承符合官定規範。
  3. 宮廷醫療協調
    遇皇室或重臣疾患,署丞須協同太醫令派遣專科醫官診治,並記錄脈案與療程。唐代重視「辨證論治」,署丞可能需審核醫官處方,確保符合六經辨證或臟腑辨證原則。

中醫專業內涵

  • 理論基礎:署丞職責涉及《內經》理論應用,如調配方劑時需遵循「君臣佐使」配伍法則,或指導學生掌握「四診合參」診斷技巧。
  • 分科實踐:唐代醫學分科細緻,署丞需熟悉各科特色,如外科重視「煨膿長肉」療法,兒科強調「變蒸」理論,方能有效督導教學與臨床。

歷史意義
太醫署丞一職體現隋唐中醫官制之嚴密化,其結合醫政、教育與臨床之職能,推動中醫理論與技術的系統化發展,為宋元以後太醫院制度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