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醫院吏目」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太醫院吏目
歷史沿革
太醫院吏目為明、清兩代太醫院之醫官職位。明代太醫院通常設吏目十人,其位階低於院使、院判及御醫,但高於醫士,官品多為從九品。清代太醫院擴編吏目員額至三十人,分八品與九品各十五人,其職等排序於院使、院判、御醫之下,醫士、醫員之上,屬中層醫務行政與臨床兼備之職。
職掌與職能
- 醫政管理
吏目輔佐院使、院判處理太醫院日常事務,包含醫官考績、藥材稽核及醫案整理,確保宮廷醫療體系運作順暢。 - 臨床職責
需輪值宮禁,隨侍皇室與官員診療,並參與太醫院內集體會診。明代《御製醫方》與清代《醫宗金鑑》編纂過程中,吏目亦負責醫理考證與方劑校勘。 - 醫學教育
部分吏目兼任醫學教習,指導醫士與醫員研習經典,如《內經》《傷寒論》等,傳承宮廷醫學經驗。
專業要求
- 學術背景:需通曉中醫理論,精熟脈法與方劑,尤重《難經》《本草綱目》等典籍。
- 臨床經驗:多由地方薦舉或太醫院內部晉升,需具備十年以上實務資歷。
- 考核制度:清代吏目須通過「月課」「季考」,內容含醫理辯難與臨床處方,成績優異者方可升遷。
與其他醫官之差異
相較於御醫專精皇室診療,吏目職能更側重行政協調與基層醫療;對比醫士偏重見習,吏目已具獨立處方權,且需督導下級醫員。其官階雖低,實為太醫院承上啟下之關鍵職務。
史料記載
清代《太醫院志》載,吏目除常規職務外,亦需參與「時疫防治」,如乾隆年間京城痘疹流行,吏目分派至各旗營施藥,並記錄病案供太醫院研擬對策,反映其公共醫療角色。
小結
太醫院吏目融合醫政管理與臨床實務,為明清宮廷醫療體系之骨幹,其制度設計體現中醫「醫政合一」之傳統,亦為研究古代醫官階層的重要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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