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醫院判官」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太醫院判官

沿革與職掌
太醫院判官為金代醫官職稱之一,官階通常為從八品,隸屬於太醫院體系,位階低於提點院使與副使。其主要職責為輔佐提點、院使處理醫藥行政事務,包括藥材調配、醫官考核、醫案整理等,並參與太醫院日常運作,屬實務性職位。

中醫行政與專業背景

  1. 醫政管理:判官需通曉中醫藥理與官制,協調太醫院內各科(如大方脈、小方脈、針灸等)事務,確保醫療資源分配符合宮廷需求。
  2. 藥材監管:負責督導御藥房藥材品質,依據《本草》典籍驗收,並記錄藥性與產地,延續唐代《新修本草》以來官方藥學傳統。
  3. 醫術稽核:參與醫官選拔,考核其對《內經》《傷寒論》等經典的掌握程度,確保臨床診治符合中醫理論規範。

與其他醫官職務之區別
相較於提點院使(正五品以上)主導政策制定,判官更側重執行層面,類似宋代「太醫局丞」之職,但金代進一步細化其行政權責,反映當時醫官制度的系統化發展。

歷史意義
金代太醫院判官之設,承襲遼宋醫官制度,並影響後世元明清太醫院結構。其職能體現中醫「醫政合一」特色,即醫學知識與官僚體系結合,為研究中古時期醫療行政的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