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醫院同知」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太醫院同知,元代醫官職稱之一。始設於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設二人,官階正三品,位在院使之下僉院、同僉、院判之上。其主要職責是協助太醫院院使掌管醫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同知二人,正三品。掌醫事,與院使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同知,正三品。掌醫事,與院使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僉院二人,從三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僉院,從三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同僉二人,正四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同僉,正四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院判二人,正五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院判,正五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醫士二人,正六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醫士,正六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醫士二人,正七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醫士,正七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醫士二人,正八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醫士,正八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凡醫事,院使及同知、僉院、同僉、院判,皆參議之。」
《元史·百官志》載:「太醫院醫士二人,正九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判同。」
《元典章》卷一百四十四《太醫院》載:「太醫院醫士,正九品。掌醫事,與院使、同知、僉院、同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