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傷寒陰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傷寒陰證
傷寒陰證,乃外感熱病中屬陰性之證候總稱,與陽證相對,主要涵蓋《傷寒論》六經辨證中之太陰、少陰、厥陰三經病證。其病機多因正氣虛弱,寒邪內侵,或陽氣衰微,陰寒內盛所致,臨床表現以虛寒之象為主。
太陰證
太陰為三陰之表,主脾土運化。太陰證多因脾胃素虛,寒邪直中,或太陽病誤治傳變而成。主要表現為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不渴、手足自溫等,舌淡苔白滑,脈沉緩或弱。治法以溫中散寒為主,方選理中湯(人參、白朮、乾薑、甘草)以健脾溫陽。
少陰證
少陰為心腎所主,統攝水火。少陰證分寒化、熱化兩類,陰證主要指寒化證,因心腎陽虛,陰寒內盛所致。症見脈微細、但欲寐、四肢厥冷、下利清穀、小便色白等,甚則出現「真寒假熱」之戴陽證。治宜回陽救逆,方用四逆湯(附子、乾薑、甘草)或通脈四逆湯,以大補元陽,驅散陰寒。
厥陰證
厥陰為肝與心包所繫,陰盡陽生之經。厥陰證病機複雜,寒熱錯雜,陰證以寒厥為主,因陽氣衰微,陰寒獨盛,症見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膚冷躁無暫安時等。若兼見下利、乾嘔、煩躁者,屬寒熱格拒,方選烏梅丸調和寒熱,或當歸四逆湯溫經散寒。
陰證與陽證之別
傷寒陰證與陽證(太陽、陽明、少陽)之辨,關鍵在於寒熱虛實。陰證多見畏寒、肢冷、下利、脈沉遲等虛寒之象;陽證則以發熱、口渴、脈浮數等實熱表現為主。陰證治療首重溫補,忌用寒涼攻伐,以免更傷陽氣。
陰證之傳變與預後,與患者正氣強弱密切相關。若陽氣來復,可漸趨痊癒;若陰寒極盛,陽氣衰脫,則易轉為危候。故仲景於《傷寒論》中反覆強調「存津液、保胃氣」之理,尤重陽氣之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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