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妊娠陽明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妊娠陽明證

妊娠陽明證,病名。指妊娠期間熱邪侵襲陽明經而出現的症狀。臨床多見口渴便秘,譫語氣促,腹中滿痛,脈沉數有力等症。治宜瀉熱安胎,方用四物湯加大黃。

《醫宗金鑒·婦科·妊娠陽明證》:「妊娠陽明證,乃熱邪侵襲陽明經所致,多見於妊娠中期,臨床以口渴便秘,譫語氣促,腹中滿痛,脈沉數有力為特徵。治宜瀉熱安胎,方用四物湯加大黃。」

妊娠陽明證的病因病機,是由於妊娠期間,陰血偏盛,陽氣相對不足,若再加上外感熱邪,則會導致陽明經熱盛,出現口渴便秘、譫語氣促、腹中滿痛等症狀。

妊娠陽明證的臨床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 口渴便秘:由於陽明經熱盛,津液被耗,所以患者會出現口渴、便秘的症狀。
  • 譫語氣促:由於熱邪擾亂心神,所以患者會出現譫語、氣促的症狀。
  • 腹中滿痛:由於熱邪蘊結於腹中,所以患者會出現腹中滿痛的症狀。
  • 脈沉數有力:由於熱邪耗傷陰液,所以患者的脈象會表現為沉數有力。

妊娠陽明證的治療,以瀉熱安胎為主。常用方劑有四物湯加大黃。四物湯具有補血活血、調經止痛的功效,大黃具有瀉熱通便的功效。兩者合用,可以有效緩解妊娠陽明證的症狀。

妊娠陽明證的預後,一般是比較好的。只要及時治療,大多數患者都可以痊癒。但是,如果治療不及時,或者治療方法不當,則可能會導致流產、早產等嚴重後果。

因此,如果出現妊娠陽明證的症狀,一定要及時到醫院就診,以免耽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