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妊娠藥忌」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妊娠藥忌

妊娠藥忌,指懷孕期間應禁用或慎用有些藥物,因為這些藥物可能引起流產或損害母子。一般分為以下幾類:

植物類藥

  1. 毒草類:包括烏頭、附子、天雄、側子、野葛、羊躑躅、南星、半夏、大戟、芫花、常山。

  2. 破血藥類:包括牛膝、桃仁、牡丹皮、茜根、乾漆、瞿麥、茹、三棱、鬼箭羽、通草、紅花、蘇木。

  3. 吐下滑利藥類:包括藜蘆、巴豆、牽牛、皁莢、葵子、薏苡仁。

  4. 辛溫辛熱藥類:包括厚樸、肉桂、乾薑。

動物藥類

  1. 毒蟲類:包括水蛭、芫青、斑蝥、地膽、蜘蛛、螻蛄、蜈松、蛇蛻、虻蟲。

  2. 其他動物藥類:包括蝟皮、牛黃、麝香、龜板、鱉甲。

礦物藥類

包括代赭石、水銀、錫粉、碯砂、砒石、芒硝、硫黃、雄黃。

其中一些是劇毒藥,例如砒石、巴豆、斑蝥等都絕對禁用。不過,有些經過炮炙的藥物可以使用,例如生半夏用薑汁製成的薑半夏,是妊娠惡阻時常用的藥物之一。古人有「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的理論,所以妊娠期間這些藥物是否完全禁忌還需要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