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摘錦》~ 卷之下 (11)
卷之下 (11)
1. 六經汗下論解
經曰:此三經皆受病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三經謂太陽、陽明、少陽也。
《內經》曰: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三陽受病,未入於腑,可汗而已。雖云可汗,自有輕重。太陽自有諸汗法,如陽明多用桂枝解之,少陽則無可汗之理,若欲解表,但用小柴胡加薑桂也。如太陽病,雖十日去,表證不罷者,猶為一日也。太陽有一二日入於腑者,即可下之,謂表證罷入里也,又不可拘以日數。陽明、少陽同法。
經曰:此三陰皆受病,已入於腑,可下而已。三陰,謂太陰、少陰、厥陰也。
《內經》曰:其滿三日,可泄而已。三陰受病已入於腑,可下而已。三陰亦有在經未入腑者,可汗之。如太陰腹痛,稍稍惡寒,既是表證未罷,宜桂枝先解表,然後下之。如又譫語,舌黑,發狂,尚喜厚衣,微惡寒者,即不可下,先當解表,已而下之;有欲作汗,目暝,發狂,身自冷者,又不可汗。汗則有汗之法,王氏曰:證應隨脈升沉而汗下之,不可拘以日數。
蓋六經者,俱有表裡二證。但有表證,即發汗;但有里證,即宜下;或表裡二證俱見,陽證便實者,先解其表,後攻其里。陰證下利者,先救其里,後攻其表。病在半表半裡者,和解之。《內經》曰: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此之謂也。
白話文:
經典上說,這三個經絡如果受到疾病影響,但尚未深入到腑部,就可以通過發汗的方式來治療。這三條經絡指的是太陽經、陽明經、少陽經。
《內經》提到,如果病狀還未滿三天,可以通過發汗來治療。這三條陽性經絡受到病痛,但尚未深入到腑部,可以通過發汗來治療。雖然可以發汗,但是病情的輕重還是要考慮。太陽經有自己的發汗方法,例如陽明經多使用桂枝來治療,而少陽經並沒有發汗的理論,如果想解除表面症狀,可以使用小柴胡湯加上薑和桂。如果太陽經的病症,即使過了十天,表面的症狀仍未消失,仍然視為一天的狀況。太陽經的病,可能在一兩天就進入腑部,這時候就可以用下法,表示表面症狀已經消失,進入內部,下法的使用不必拘泥於天數。陽明經和少陽經同樣的原則。
經典上說,這三個陰性經絡如果受到疾病影響,且已經深入到腑部,就可以用下法來治療。這三個陰性經絡指的是太陰經、少陰經、厥陰經。
《內經》提到,如果病狀已滿三天,可以使用瀉下法來治療。這三個陰性經絡受到病痛且已經深入到腑部,可以使用下法來治療。這三個陰性經絡也有在經絡但未深入到腑部的情況,這種情況可以使用發汗法。例如太陰經的腹部疼痛,稍微怕冷,這是表面症狀尚未消失,應該先使用桂枝來解除表面症狀,再進行下法。如果出現譫語,舌頭變黑,發狂,但仍喜歡穿厚重衣物,稍微怕冷的情況,就不能使用下法,應先解除表面症狀,再進行下法;如果出現想要出汗,眼睛閉著,發狂,身體自動變冷的情況,就不能使用發汗法。發汗法有其適用的原則,王氏說:應該根據脈象的升降來決定發汗或下法,不能拘泥於天數。
總的來說,六條經絡都有表面和內部兩種症狀。只有表面症狀,就使用發汗法;只有內部症狀,就使用下法;如果同時有表面和內部症狀,且是陽性症狀,先解除表面症狀,再處理內部症狀。如果是陰性症狀且有下痢的情況,先處理內部症狀,再處理表面症狀。病在半表半里的狀態,使用和解法。《內經》提到:要仔細觀察陰陽的位置,並調整至平衡,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