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學通論》~ 第十四章 不可施針症
第十四章 不可施針症
1. 第十四章 不可施針症
一曰格列羅,二曰赤痢,三曰腸窒扶斯,四曰發疹窒扶斯,五曰痘瘡,六曰實扶的里亞(以上六病者,猛劇之傳染病也,故衛生上大加警戒,是以所慎針家也,依而省之);七曰丹毒,八曰酒客,九曰勞動過多,十曰憤怒者,十一曰飽滿,十二曰飢餓,十三曰熱度高者,十四曰流汗,十五曰煩渴,十六曰衰耗,十七曰怖驚,十八曰下車後,十九曰乘船後。
白話文:
[第十四章 不可針灸的情況]
一、狂犬病。二、赤痢。三、腸阻塞或霍亂。四、出疹子或霍亂。五、天花或水痘。以上六種疾病,都是急劇且具高度傳染性的疾病,因此在衛生防護上,必須嚴加警戒,針灸治療時必須特別小心。
七、丹毒。八、酗酒者。九、過度勞累者。十、正在生氣或情緒激動的人。十一、剛吃完飯,肚子很飽的時候。十二、非常飢餓時。十三、體溫過高。十四、正在大量出汗。十五、極度口渴。十六、身體虛弱或疲憊。十七、受到驚嚇或恐懼。十八、下車後不久。十九、下船後不久。這些情況下,也不適合進行針灸治療。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