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宏
《金鏡內臺方議》~ 卷之十一 (1)
卷之十一 (1)
1. 牡蠣澤瀉散(一百八)
治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主之。
牡蠣,澤瀉,栝蔞根,蜀漆,商陸根,葶藶,海藻(等分)
右七味,為末,白飲和服。小便利,止後服。
白話文:
所需藥材包括:牡蠣、澤瀉、栝蔞根、蜀漆、商陸根、葶藶、海藻(這些藥材用量相同)
以上七種藥材,研磨成粉末,服用時以清水調和。如果小便變順暢,應停止繼續服用此藥。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
治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主之。
牡蠣,澤瀉,栝蔞根,蜀漆,商陸根,葶藶,海藻(等分)
右七味,為末,白飲和服。小便利,止後服。
白話文:
所需藥材包括:牡蠣、澤瀉、栝蔞根、蜀漆、商陸根、葶藶、海藻(這些藥材用量相同)
以上七種藥材,研磨成粉末,服用時以清水調和。如果小便變順暢,應停止繼續服用此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