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簡

《醫略抄》~ 三五、妊身胎墮血不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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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妊身胎墮血不止方

1. 三五、妊身胎墮血不止方

病源論云。此由墮胎之時。余血不盡。故令腹痛。

葛氏方云。艾半斤。酒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撰集要方云。烏翼毛燒。三指撮著酒服之。

又方。燒雞毛。服亦佳。

僧深方云。丹參十二兩。酒五升。取煮三升。分三服即愈。

白話文:

根據病源理論所述,這是由於流產時,殘餘的血液未能完全排出,因此導致腹部疼痛。

葛氏的藥方提到,使用半斤的艾草,與四升的酒一起煮,直到剩下約一升的量,然後一次性喝下。

撰集要方則建議,將烏鴉的羽毛燒燬,用三指撮取一些粉末,混在酒中服用。

另一個方法是,將雞毛燒燬後服用,效果也很好。

僧深的藥方則是,使用十二兩的丹參,與五升的酒一起煮,直到剩下約三升的量,分成三次服用,即可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