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簡
《醫略抄》~ 三○、犬齧人方
三○、犬齧人方
1. 三○、犬齧人方
病源論云。凡被狗齧創。忌食落葵。雖差經一二年。亦重發。
葛氏方云。以沸湯和灰。以塗創上。又苦酒和塗之。
又方。以熱牛矢塗之。
又方。搗乾薑服。二方寸匕。
又方。以頭垢。少少內創中。
集驗方云。以火炙臘灌創中。又取灶中熱灰。粉創中。裹縛立愈。(「原注」葛氏方同之。)
白話文:
根據病源理論所說,凡是被狗咬傷的傷口,應避免食用落葵。即使已經康復一兩年,也可能會再次發作。
葛氏的療法提到,可用沸水混合灰,塗在傷口上。或者用醋混合後再塗。
另一種療法是,使用熱的牛糞塗抹在傷口上。
還有一種療法,就是服用研磨的乾薑,用量約為兩方寸匕。
另外,也可以將少量的頭皮屑放入傷口中。
集驗方則提到,可以將燒燙的蠟油灌入傷口,再從爐竈中取出熱灰,撒在傷口上,包紮起來,立即就能痊癒。(原註:葛氏的療法也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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