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簡

《醫略抄》~ 三○、犬齧人方

回本書目錄

三○、犬齧人方

1. 三○、犬齧人方

病源論云。凡被狗齧創。忌食落葵。雖差經一二年。亦重發。

葛氏方云。以沸湯和灰。以塗創上。又苦酒和塗之。

又方。以熱牛矢塗之。

又方。搗乾薑服。二方寸匕。

又方。以頭垢。少少內創中。

集驗方云。以火炙臘灌創中。又取灶中熱灰。粉創中。裹縛立愈。(「原注」葛氏方同之。)

白話文:

根據病源理論所說,凡是被狗咬傷的傷口,應避免食用落葵。即使已經康復一兩年,也可能會再次發作。

葛氏的療法提到,可用沸水混合灰,塗在傷口上。或者用醋混合後再塗。

另一種療法是,使用熱的牛糞塗抹在傷口上。

還有一種療法,就是服用研磨的乾薑,用量約為兩方寸匕。

另外,也可以將少量的頭皮屑放入傷口中。

集驗方則提到,可以將燒燙的蠟油灌入傷口,再從爐竈中取出熱灰,撒在傷口上,包紮起來,立即就能痊癒。(原註:葛氏的療法也同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