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康賴

《醫心方》~ 卷第二十九 (9)

回本書目錄

卷第二十九 (9)

1. 諸果禁第十二

《養生要集》云:凡諸果非時,未成核,不可食。令人生瘡,或發黃疸。

又云:凡諸果物生兩甲,皆有毒,不可食,害人。

又云:凡棗桃杏李之輩,若有兩核者,食之傷人。

又云:凡諸果停久,食之發病。

又云:凡果墮地三重,食之殺人。

《食經》云:空腹勿食生果,喜令人膈上熱,為骨蒸,作癰癤。

又云:諸果和合食,傷人。

白話文:

《養生要集》說:所有水果如果不是當季的,或是果核還沒長好的,都不能吃。吃了會讓人長瘡,或是出現黃疸。

又說:所有水果如果長出兩個果殼,都有毒,不能吃,會對人有害。

又說:像是棗子、桃子、杏子、李子之類的水果,如果裡面有兩個果核,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所有水果如果放太久,吃了會生病。

又說:水果如果掉到地上三次,吃了會死人。

《食經》說:空腹的時候不要吃生水果,容易讓人覺得胸口發熱,導致骨蒸勞熱,還會長癰瘡癤子。

又說:各種水果混在一起吃,會傷害身體。

2. 諸菜禁第十三

《稽康養生論》云:熏辛害目。

《養生要集》云:蔥薤牙生不可食,傷人心氣。

又云:苦瓟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殺人。

馬琬云:葵赤莖背黃食之,殺人。

《食經》云:諸菜和合食。

白話文:

《嵇康養生論》說:辛辣燻過的食物會傷害眼睛。

《養生要集》說:剛長出的蔥、薤的嫩芽不可食用,會損傷心氣。

《養生要集》又說:苦味的匏瓜、瓠瓜不可以長時間存放後食用;有毒,會致人於死。

馬琬說:紅莖、葉背呈黃色的葵菜,吃了會致人於死。

《食經》說:各種蔬菜可以混合一起食用。

3. 諸獸禁第十四

《食經》云:凡諸獸,有歧尾奇紋異骨者,不可食,皆成病,殺人。

又云:獸赤足食之,殺人。

又云:凡臭獸無創者,勿食,殺人。

又云:獸自病瘡死,食之傷人。

又云:肉中有腥如朱,不可食之。

又云:凡避飢空腸,勿食肉,傷人。

又云:生肉若熟肉有血者,皆殺人。

《膳夫經》云:凡肉久置,合器中食之,殺人。

又云:肉脯魚臘,至夏入秋。不可食,令人得病。

《養生要集》云:臭(自死)畜口不閉,食之傷人。

又云:凡臭(自死)獸伏地,食之殺人。

又云:癸肉自動,不可食之。

又云:凡禽獸肝臟有光者,不可食,殺人。

又云:凡脯置於米盆中不可食,殺人。

又云:脯勿置黍甕中,食之閉氣傷人。

又云:凡豬羊牛鹿諸肉,皆不可以偲木、棗木為劃炙食之,入腸里生蟲,傷人。

又云:銅器蓋熱害汁入食中食之,發惡瘡肉疽。

又云:凡生肉五臟等,著草中自搖動及得酢咸不及(反)色。隨(墮)地不汙,與犬,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殺人。

又云:凡膩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經宿,又在盆器中熱,蓋氣不泄者皆殺人。

又云:脯炙之不動,得水復動,食之殺人。

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殺人。

又云:穢飯腇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並不可食之。

又云:凡夫陰積日及連兩蟲宿生魚生肉膾等,不食,不利人。

《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腦,大不佳。

白話文:

《食經》說:所有動物,只要是有分岔的尾巴、奇怪的紋路、不尋常的骨頭,都不能吃,吃了會生病,甚至會死人。

又說:動物如果是紅腳,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有臭味的動物,如果沒有傷口,就不要吃,吃了會死人。

又說:動物自己生病長瘡而死的,吃了會傷害人。

又說:肉裡面如果有像朱砂一樣腥紅的,就不能吃。

又說:肚子餓的時候,不要空腹吃肉,會傷害身體。

又說:生肉或是煮熟的肉,只要有血水,吃了都會死人。

《膳夫經》說:所有的肉放久了,用容器蓋著再吃,會死人。

又說:肉乾、魚乾,到了夏天入秋時,不能吃,吃了會生病。

《養生要集》說:臭掉(自然死亡)的家畜,嘴巴沒閉上的,吃了會傷害人。

又說:臭掉(自然死亡)的動物趴在地上,吃了會死人。

又說:肉塊自己會動的,就不能吃。

又說:所有禽獸的肝臟,如果發亮的,就不能吃,吃了會死人。

又說:肉乾放在米缸裡,不能吃,吃了會死人。

又說:肉乾不要放在黍做的甕裡,吃了會氣悶傷身。

又說:所有豬、羊、牛、鹿等肉,都不能用偲木或棗木來烤或炙燒後食用,吃了會讓腸子裡生蟲,傷害身體。

又說:用銅製的器皿蓋著熱食,熱氣會讓銅汁滲入食物,吃了會長惡瘡和肉疽。

又說:生的內臟等,如果放在草堆中會自己搖動,或是碰到醋、鹽就變色,而且掉在地上不會沾染泥土,給狗吃狗也不吃的話,這些都有毒,吃了會死人。

又說:如果油膩的肉湯在鍋裡蓋著,過夜後又在盆子裡加熱,蓋子蓋著不讓熱氣散發,吃了都會死人。

又說:肉乾烤過後不會動,沾到水後又動起來的,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肉要做成肉乾,如果沒有完全乾燥就吃,會死人。

又說:不乾淨的飯和腐爛的肉,吃了對身體不好,會生病。

又說:茅草屋頂下做的肉乾叫做漏脯,藏在蜂蜜容器裡的肉乾叫做郁脯,這些都不能吃。

又說:凡是丈夫行房事後積累數日,以及腸胃有寄生蟲或吃過生魚、生肉等,都不宜食用,對身體不好。

《千金方》說:不要吃所有的腦,對身體非常不好。

4. 諸鳥禁第十五

《七卷食經》云:凡眾鳥臭(自死),口不閉、翼不合者,食之殺人。

又云:眾鳥死,足不伸者,食之傷人。

又云:凡鳥獸燔死,食之殺人。

又云:凡鳥有摝毛,不可食。(毛食不澤曰摝也。)

又云:凡鳥獸身毛羽有成文字者,食之殺。

又云:飛鳥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無,拔毛放之。

又云:鳥有三足,雞兩足有四距,食殺人。

《膳夫經》云:鳥死目不可合,食殺人。

又云:諸卵有文如八字,食殺人。

又云:凡鳥卵有文食之殺人。

白話文:

《七卷食經》說:所有鳥類如果是臭的(自然死亡),而且嘴巴沒有閉合、翅膀沒有收攏的,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鳥類死亡後,腳沒有伸直的,吃了會傷害人。

又說:所有鳥獸被火燒死,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鳥類如果有羽毛鬆散脫落的現象,就不能吃。(毛色不光澤就是指羽毛鬆散脫落。)

又說:所有鳥獸身上羽毛或毛髮有形成文字圖案的,吃了會死人。

又說:飛鳥主動撞到人的,不能吃。牠們嘴裡通常有東西,如果沒有,就把牠的毛拔掉放走。

又說:鳥有三隻腳,雞有兩隻腳卻有四個腳爪(或距),吃了會死人。

《膳夫經》說:鳥死亡後眼睛不能閉合,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蛋上面有像八字一樣的紋路,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鳥蛋上有紋路的,吃了會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