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訣彙辨》~ 卷八 (5)
卷八 (5)
1. 卷八
北政之歲,丙辰、丙戌、戊辰、戊戌、庚辰、庚戌、壬辰、壬戌太陰在泉,其左間則少陽,右間則少陰也,宜左寸之脈不應。南政太陰司天,則左寸不應,北政太陰在泉而亦左寸不應者,從君而不從臣也。若使北政三陰司天而不在泉。則其不應者不在寸而在尺矣。故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若三陰在上,則尺不應」者此也。
南政之歲,如甲子、甲午乃少陰司天,則兩寸之脈俱不應,如前所云者是也。南政之歲,如己巳、己亥乃厥陰司天,其左間則少陰,右間則太陽,宜右寸之脈不應,如前所云者是也。南政之歲,如己丑、己未乃太陰司天,其左間則少陽,右間則少陰,宜左寸之脈不應,如前所云者是也。若使南政三陰在泉而不司天,則其不應者不在寸而在尺矣。
故曰:「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若三陰在泉。則尺不應」者此也。所謂諸不應者,即南北二政而相反以診之,則南政主在寸者北政主在尺,而南政主在尺者北政主在寸,則其脈自明矣。
《素問·五運行大論》曰:「不當其位者病,迭移其位者病止。」南政少陰司天在泉,北政少陰司天在泉,曰「失守其位者危。」論南北二政內行運法甲己為南政,餘四運為北政。南政司天在泉,皆行土運。其餘北政,皆以在泉行運。如北政巳亥厥陰司天,則行在泉少陽火運;又如寅申,少陽司天,則行在泉厥陰木運。
余仿此。惟有北政,辰戌年太陽司天,當行在泉土運,緣北政以臣不敢行君之令,故行金運,是土之子,以足木火金水之四運焉。
尺寸反死,陰陽交危。謂之反者,不應而應,應而不應,尺寸反也。謂之交者,隅位相交,陰當在左,交之於右;陽當在右,交之左也。
如尺當不應而反浮大,寸當浮大而反沉細;寸當不應而反浮大,尺當浮大而反沉細;是謂尺寸反。
《素問·五運行大論》曰;「尺寸反者死。」如右當不應而反浮大,左當浮大而反沉細;左當不應而反浮大,右當浮大而反沉細。經曰:「左右交者死。」如其年少陰在左,當左脈不應,而反見於右;陽脈本在右,而反互移於左;是少陰所易之位,非少陽則太陽脈也。故曰:「陰陽交,交者死。
」惟辰戌丑未寅申巳亥八年有之。如其年少陰在尺,當尺不應,而反見於寸;陽本在寸,而反移於尺。故曰:「尺寸反,反者死。」惟子午卯酉年有之。然必也尺寸俱反,陰陽俱交。始為危殆。若但本位當應而不應者,乃陰氣之不應也,止疾而已,不在陰陽交、尺寸反之例,不可膠柱鼓瑟也。
《素問·天元紀大論》曰:「尺寸反者死。」止以南北二政少陰司天在泉論。
《素問·五運行大論》曰:「陰陽交者死。」除少陰司天在泉,止以厥陰、太陰司天在泉論。詳按後世諸圖,悉宗仲景,然多不合經旨,未知果出仲景否也。若他書有圖無說,其義益晦,餘一以經旨為主而補之。
白話文:
在北政的年份,像是丙辰、丙戌、戊辰、戊戌、庚辰、庚戌、壬辰、壬戌這些年份,太陰之氣在下方(泉),它的左側是少陽之氣,右側是少陰之氣,這時候左手寸口的脈象應該不相應(不顯)。如果南政的年份是太陰之氣在天,那左手寸口的脈象也會不相應;而北政的年份,太陰之氣在下方,左手寸口的脈象也不相應,這是因為脈象跟隨君主之氣(司天之氣),而不是跟隨臣屬之氣(在泉之氣)的緣故。假如北政的年份,三陰之氣(太陰、少陰、厥陰)在天而不在下方,那不相應的脈象就不會在寸口,而會在尺部了。所以說:「北政的年份,如果三陰之氣在下方,寸口的脈象就不相應;如果三陰之氣在上方,尺部的脈象就不相應」,就是這個意思。
在南政的年份,像是甲子、甲午這些年份是少陰之氣在天,那麼雙手的寸口脈象都不會相應,就像前面所說的那樣。南政的年份,像是己巳、己亥這些年份是厥陰之氣在天,它的左側是少陰之氣,右側是太陽之氣,這時候右手寸口的脈象應該不相應,就像前面所說的那樣。南政的年份,像是己丑、己未這些年份是太陰之氣在天,它的左側是少陽之氣,右側是少陰之氣,這時候左手寸口的脈象應該不相應,就像前面所說的那樣。假如南政的年份,三陰之氣在下方而不在天上,那麼不相應的脈象就不會在寸口,而會在尺部了。
所以說:「南政的年份,如果三陰之氣在天上,寸口的脈象就不相應;如果三陰之氣在下方,尺部的脈象就不相應」,就是這個意思。所謂的脈象不相應,其實是把南北兩種不同政令的脈象相反來診斷,南政脈象主要表現在寸口時,北政的脈象就主要表現在尺部;而南政脈象主要表現在尺部時,北政的脈象就主要表現在寸口,這樣一來,脈象的變化就會很清楚了。
《素問·五運行大論》說:「不處於自己位置的會生病,位置互相轉移的病就會停止。」如果南政的少陰之氣在天也在下方,北政的少陰之氣在天也在下方,就稱為「失去了自己位置,會很危險」。關於南北兩種政令的內部運轉規律,甲、己兩年屬於南政,其餘四年屬於北政。南政的司天之氣和在泉之氣,都運行土的運勢。而其餘的北政,都在下方運行運勢。例如北政的巳、亥年是厥陰之氣在天,那麼就在下方運行少陽火的運勢;又如寅、申年,是少陽之氣在天,那麼就在下方運行厥陰木的運勢。
其他的年份依此類推。只有北政的辰、戌年是太陽之氣在天,本來應該在下方運行土的運勢,但因為北政是臣子之位,不敢執行君主(司天)的命令,所以就運行金的運勢,金是土的兒子,這樣就構成了木、火、金、水這四種運勢的循環。
尺部和寸部的脈象如果相反,就會陰陽交錯,情況危險。所謂的「反」,就是指不應該出現脈象時反而出現,應該出現的脈象反而沒有出現,這就是尺部和寸部的脈象相反。所謂的「交」,是指陰陽的位置互相交換,陰氣本來應該在左側,卻跑到右側;陽氣本來應該在右側,卻跑到左側。
例如尺部本來應該不相應,反而顯得浮大,寸部本來應該浮大,反而顯得沉細;或者寸部本來應該不相應,反而顯得浮大,尺部本來應該浮大,反而顯得沉細;這就是所謂的尺部和寸部脈象相反。
《素問·五運行大論》說:「尺部和寸部脈象相反的人會死」。例如右手本來應該不相應,反而顯得浮大,左手本來應該浮大,反而顯得沉細;或者左手本來應該不相應,反而顯得浮大,右手本來應該浮大,反而顯得沉細。經書說:「左右脈象交錯的人會死」。如果某一年是少陰之氣在左側,應該左脈不相應,結果脈象反而出現在右側;陽脈本來在右側,反而相互轉移到了左側;這是少陰之氣改變了位置,不是少陽就是太陽的脈象。所以說:「陰陽交錯,交錯的人會死。」
只有辰、戌、丑、未、寅、申、巳、亥這八年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某一年是少陰之氣在尺部,應該尺脈不相應,結果脈象反而出現在寸部;陽脈本來在寸部,反而轉移到了尺部。所以說:「尺部和寸部脈象相反,相反的人會死」。只有子、午、卯、酉這幾年會出現這種情況。但必須要尺部和寸部的脈象都相反,陰陽的位置都交錯,這才算危險。如果只是本來的位置應該有脈象卻沒有,那只是陰氣不相應,只是生病而已,不屬於陰陽交錯、尺部和寸部脈象相反的情況,不能用這種死板的方式來理解。
《素問·天元紀大論》說:「尺部和寸部脈象相反的人會死」,這裡只是以南北兩種政令的少陰之氣在天和在下做討論。《素問·五運行大論》說:「陰陽交錯的人會死」,這裡除了少陰之氣在天和在下的情況,只是以厥陰和太陰之氣在天和在下的情況做討論。仔細考察後世的各種圖解,都尊崇張仲景的學說,但大多不符合經書的旨意,不知道是否真的出自仲景之手。如果其他書有圖解卻沒有說明,其中的道理就會更加晦澀難懂,我會以經書的旨意為主來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