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懸解》~ 卷九 (10)

回本書目錄

卷九 (10)

1. 熱病(八十)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所謂勿刺者,有死徵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泄。

氣口靜人迎躁者,陰虛而陽盛也,故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虛。身熱甚,陰陽皆靜者,所謂病熱而身脈靜也(《素問·陰陽應象論》語)。勿刺者,以其有死徵也。其可刺者,而不得汗出,則瀉其熱以出其汗。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熱病而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內踝上橫脈以止之。

七日八日,經盡表解之期,脈口動喘而短者,陰氣非衰,熱欲泄而未能,是其汗且自出,但須待時耳,故急刺之,以瀉其熱而出其汗。手大指間,手太陰之少商也。魚際、太淵,手太陰穴。大都、太白,足太陰穴。瀉之則熱去,瀉其陽也。補之則汗出,補其陰也。內踝上橫脈,足太陰之三陰交也。

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喘甚者死,勿膚刺。熱病七日入日,脈不躁,躁不散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勿膚、腠刺者,亦以其有死徵也。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脈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陰脈之極,陰氣絕也。陽脈之極,陽氣亢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乾,一日半而死,脈代者,一日死。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中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

陽亢陰枯,則死。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腰折瘛瘲齒噤齘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齘,音介。

腰折、瘛瘲、齒噤齘,痙之證也。(牙閉曰噤。切齒曰齘)

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發一寸傍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傍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各一,項中一,凡六痏,巔上一,囟會一,髮際二,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

兩手外內側各三,外側,太陽之少澤,少陽之關衝,陽明之商陽,內側,太陰之少商,厥陰之中衝,少陰之少衝,左右共十二穴。五指間各一,太陽之後溪,少陽之中渚,陽明之三間,少陰之少府,手太陰厥陰本節後無穴,四經左右共計八穴。足亦如是,太陽之束骨,少陽之臨泣,陽明之陷谷,太陰之太白,足厥陰本節後無穴,少陰入足心,不行於指,四經左右共計八穴。頭入發一寸傍三,足太陽之五處、承光、通天也,左右共六穴。

白話文:

熱病(八十)

發燒三天後,若手腕脈平靜而頸側脈躁動,應針刺各陽經穴位(五十九刺),以瀉熱發汗,同時滋陰補虛。若身體高熱但陰陽脈皆平靜,則不可針刺,此為死徵。若可針刺卻無法發汗,則改以瀉熱為治。

頸側脈躁動為陰虛陽盛,需瀉熱發汗並滋陰。高熱而陰陽脈平靜者(《素問》稱「病熱身脈靜」),不可刺因有死徵。反之應急刺,若仍無汗則瀉熱促汗。

發燒七八日,若脈短促帶喘,急刺手大指間(少商穴)助汗出。若汗出且脈象適宜發汗,可刺魚際、太淵(手太陰經)、大都、太白(足太陰經),瀉法則去熱,補法則促汗;汗過多則刺內踝上橫脈(三陰交)止汗。

七八日為病邪將退之期,脈短促帶喘表示熱欲出未出,此時急刺可助汗。魚際、太淵屬手太陰經;大都、太白屬足太陰經。瀉法祛陽熱,補法滋陰發汗。

發汗後脈仍躁動且復熱、喘甚者死,勿淺刺。發燒七八日後脈不躁,或躁而不散者,三日內有汗可生,無汗則四日死。未發汗者勿深刺。

已發汗而脈仍躁為陰氣衰竭(死);脈轉靜則生。脈躁卻無汗為陽氣過亢(死);得汗後脈靜則生。

發燒七八日脈微弱、尿血、口乾,一日半內死;脈代者一日死。發燒伴隨無痛覺、耳聾、肢體無力、口乾、髓熱(陽極陰枯)者不治。

不可針刺的九種熱病死徵

  1. 無汗、顴骨發紅、嘔吐
  2. 腹瀉且腹脹嚴重
  3. 視力模糊且高燒不退
  4. 老人或嬰兒高燒腹脹
  5. 無汗且嘔吐或便血
  6. 舌根潰爛且高燒不退
  7. 咳嗽鼻血、無汗或汗不及腳
  8. 髓熱
  9. 高燒抽搐(腰反折、肢體痙攣、牙關緊咬)

五十九刺穴位

  • 手內外側各三穴(少澤、關衝、商陽;少商、中衝、少衝),共十二穴。
  • 手足指間各一穴(後溪、中渚、三間、少府;束骨、臨泣、陷谷、太白),手足各八穴。
  • 頭部:入髮際一寸旁三穴(五處、承光、通天),共六穴;再入髮際三寸旁五穴,共十穴。
  • 耳前後、口下、頸中各一穴,共六穴;頭頂(百會)、囟會、髮際(神庭、本神)、廉泉、風池、天柱等共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