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十二 (18)
卷十二 (18)
1. 至真要大論(八十)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諸轉反戾,水液渾濁,皆屬於熱。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諸躁狂越,皆屬於火。諸逆衝上,皆屬於火。諸病胕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諸痿喘嘔,皆屬於上。諸厥固泄,皆屬於下。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地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帝曰:善。
肝為風木,故諸風掉眩,皆屬於肝。心為君火,其主脈,諸痛癢瘡瘍,皆經絡營衛之郁,故屬於心。脾為濕土,故諸濕腫滿,皆屬於脾。三焦為相火,膽與三焦同經,化氣相火,膽火上逆,則神氣昏瞀,故諸熱督瘛,皆屬於火。大腸為燥金,肺與大腸表裡,其主氣,故諸氣膹郁,皆屬於肺。
膀胱為寒水,腎與膀胱表裡,故諸寒收引,皆屬於腎。肝主筋,諸暴強直,筋脈不柔,皆厥陰風木之證也。濕土生於君火,火敗濕滋,臍腹脹大,皆少陰君火之證也。腹脹氣阻,捫之如鼓,亦少陰君火之證也。陽虛陰旺,土濕木鬱,上為吐酸,下為注泄,亦少陰君火之證也。
寒侵骽足,轉側反戾(謂轉筋病),濕入膀胱,水液渾濁,亦少陰君火之證也(以上皆君火之虛者)。筋脈寒濕,身痙項強,皆太陰濕土之證也。甲木化氣相火,諸煩躁狂越,皆少陽相火之證也。甲木隨胃土下降,諸逆氣上衝,皆少陽相火之證也。土濕胃逆,甲木不降,濁氣壅阻,肌肉胕腫,經絡郁礙,而生疼酸,膽木拔根,而生驚駭,皆少陽相火之證也。
甲木為陰邪所閉,陽氣振動,不得透發,則生寒戰,諸寒禁鼓慄,如喪神守,皆少陽相火之證也。肺隨胃土下降,肺逆則喘,胃逆則嘔,諸痿廢喘嘔,皆屬於上,上者,肺胃之證也。脾主四肢,大腸主收斂魄門,諸四肢厥冷,瘕塊堅固,而生溏泄,皆屬於下,下者,脾與大腸之證也,是皆陽明燥金之病也。諸病二便水液,澄澈清冷,皆太陽寒水之證也。
大凡病機之分屬六氣者如此。《大要》(古書):各司其屬,謂六氣各主司其所屬之病。有者求之,即上文所謂求其屬也。必先五勝,所以制伏五邪也。疏其地氣,疏通脾胃之郁也。
病機分屬六氣,而其寒熱燥濕,則視乎六氣之虛實。所謂熱者,少陰君火,所謂火者,少陽相火,言其屬二氣所生之病,非言此病之是熱是火,是二火有虛實也。諸氣皆然。後世庸愚,乃引此以定百病之寒熱。無知妄作,遂開殺運,最可痛恨也!(劉河間病機十九條)
白話文:
各種嘔吐帶酸味,食物暴瀉急迫向下,都屬於熱證。各種腸胃翻攪逆流,體液渾濁,都屬於熱證。各種頸項痙攣僵硬,都屬於濕證。各種躁動狂妄失常,都屬於火證。各種氣逆衝向上,都屬於火證。各種疾病導致的腫脹,疼痛酸楚,驚恐害怕,都屬於火證。各種畏寒發抖,如同失去神志,都屬於火證。各種肢體痿弱、喘息、嘔吐,都屬於上焦病證。各種厥逆、腹瀉,都屬於下焦病證。各種疾病引起的體液,澄清透明、冰冷,都屬於寒證。
所以《大要》說:謹慎觀察病情機理,依其歸屬分類,有的就尋找其原因,沒有的也要尋找其原因,盛的就要責之於盛,虛的就要責之於虛,一定要先掌握五勝之法,疏通脾胃之氣,使之調和暢達,達到平和的狀態,這就是所謂的治病之道。皇帝說:很好。
肝主風木,所以各種風邪引起的眩暈,都屬於肝臟病變。心主君火,主管脈搏,各種疼痛、瘙癢、瘡瘍,都是經絡營衛阻塞不通所致,因此都屬於心臟病變。脾主濕土,所以各種濕邪引起的腫脹,都屬於脾臟病變。三焦主相火,膽經與三焦經相通,膽火化生為相火,膽火上逆,就會導致神志昏亂,所以各種發熱、抽搐,都屬於火證。大腸主燥金,肺與大腸表裡相通,肺主氣,所以各種氣機鬱滯,都屬於肺臟病變。
膀胱主寒水,腎與膀胱表裡相通,所以各種寒邪引起的收縮疼痛,都屬於腎臟病變。肝主筋,各種突然強直,筋脈不柔軟,都是厥陰風木的病證。濕土滋生於君火,火衰濕盛,臍腹脹大,都是少陰君火虛衰的病證。腹部脹滿氣阻,按壓如同擊鼓,也是少陰君火虛衰的病證。陽虛陰盛,土濕木鬱,上吐酸水,下瀉不止,也是少陰君火虛衰的病證。
寒邪侵犯足脛,肢體轉動僵硬(指轉筋病),濕邪侵入膀胱,體液渾濁,也是少陰君火虛衰的病證(以上都是君火虛衰的證候)。筋脈寒濕,身體痙攣頸項僵硬,都是太陰濕土的病證。甲木(肝木)化生為相火,各種煩躁狂妄失常,都是少陽相火亢盛的病證。甲木隨著胃土下降,各種逆氣上衝,都是少陽相火亢盛的病證。土濕胃氣逆亂,甲木不能下降,濁氣阻塞不通,肌肉腫脹,經絡阻塞,而產生疼痛酸楚,膽氣受損,而產生驚恐害怕,都是少陽相火亢盛的病證。
甲木(肝木)被陰邪阻閉,陽氣振動,不能透發,就會產生寒戰,各種畏寒發抖,如同失去神志,都是少陽相火亢盛的病證。肺隨著胃土下降,肺氣逆亂則喘息,胃氣逆亂則嘔吐,各種肢體痿弱、喘息、嘔吐,都屬於上焦病證,上焦指的是肺胃的病證。脾主四肢,大腸主收斂魄門,各種四肢厥冷,腫塊堅硬,而產生腹瀉,都屬於下焦病證,下焦指的是脾和大腸的病證,這些都是陽明燥金的疾病。各種疾病引起的二便體液,澄清透明、冰冷,都是太陽寒水的病證。
總之,病理機制的歸屬與六氣的關係,大致如此。《大要》說:各司其屬,就是指六氣各有其所主司的病證。有者求之,即上文所說的尋找其歸屬。必先五勝,就是用以制伏五種邪氣的方法。疏其地氣,就是疏通脾胃的鬱滯之氣。
病理機制的歸屬與六氣相關,而寒熱燥濕的判斷,則要根據六氣的虛實。所謂熱,是指少陰君火;所謂火,是指少陽相火,這裡指的是其屬性與二種火氣所導致的疾病有關,並不是說這種疾病就是熱或火,而是這兩種火氣有虛實之分。其他各氣也是如此。後世庸醫愚昧,卻以此來判定百病的寒熱,無知妄為,導致濫用殺伐之法,實在令人痛恨!(劉河間病機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