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烈

《吳醫彙講》~ 卷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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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3)

1. 攷正古方權量說

風引湯,藥共五十五兩(准今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井水煮服(石藥性重,每服八分,以五十餘日為度)。

凡丸藥如梧子大者,准藥末一分。如彈丸及雞子黃者,准藥末一錢。

《千金》論「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准之。准前論刀圭容三十二黍,應重一分,方寸匕加十倍,應重一錢。

以古方參之:

己椒藶黃丸,藥共四兩(准今三錢,蜜丸如梧子大),飲服一丸,日三服(每日三丸,每丸一分,蜜在外,十日而瘳可知也)。

薯蕷丸,藥共百七十八分(准今三兩三錢八分),大棗百枚為膏,和蜜丸如彈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為劑(每丸藥末當重三分四釐,因有大棗一枚及蜜,故得如彈子大也。彈子大者,或較小於雞子黃,然亦不甚相遠耳)。

理中丸,藥共十二兩(准今九錢一分),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每丸藥末一錢,當得九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作湯者,即用此九錢一分之藥煎之也。

寇宗奭疑丸藥少,湯藥多,妄謂古方如雞子黃者,應是大丸,李時珍宗之,遂於古法如彈丸及雞子黃准十梧子者,奮筆增為四十梧子,謬也)。

備急丸,每服大豆許三四丸,未差,更與三丸(按《千金》「十六黍為一大豆」,合七丸計之,不過百十二黍之重,准今三分半)。

凡藥有云大升、大兩者,以神農秤三兩為一兩,藥升三升為一升。

《千金》論「隋人以三兩為一兩。」權三倍,故量亦三倍。

以古方參之:

《外臺》載《廣濟方》蒜煎,主冷氣,用牛乳五升(准今三合四勺),納剝淨蒜肉二升,煎候蒜消盡,下牛膝一大斤末(准今三兩六錢),煎成,酒和兩匙服之(乳經煎蒜後,約存二合,配三兩六錢煎而調和之,其末必不可復多矣)。

《外臺》載《錄驗方》杏仁煎,療咳氣。杏人一升,搗,以水和研,取三大升汁(准藥升九升),煎取一大升,酒服一匙,日三(以水九升,研杏仁一升,其水亦不可復多矣)。

凡煮湯,大略古藥二十兩,今一兩五錢,用水一斗,今七合,煮取四升,今二合八勺,勺二,三次服之。

上藥皆㕮咀如豆大,必水乘氣熱,方始透入藥中,既而藥乘水沸,乃始溢出汁間;然且火欲其微,沸欲其小,絞以兩人,助以尺木,澄去垽濁而後服之。全欲得其氣之清,而不欲多水以耗其氣,讀《千金》論自明。

至於《千金》論諸藥權量互求之法,往往不合,則古今藥性不同故也。即如蜀椒、吳茱萸、地膚子、蛇床子,古取陰乾,今皆曬爆,爆則藥性為之輕,輕則各有差等,而權與量不相合矣。又如附子以一枚准半兩,古取其土中自養,形癯神足者。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古以八月採爆干,尚皮不尚肉(《別錄》云:棗皮利,肉補虛,惟十棗湯取肥者十枚用之),今並不如法,宜與古不符也。

白話文:

考正古方權量說

風引湯,藥材總重五十五兩(相當於現在的四兩一錢八分),用三指撮取井水煎煮服用。(石藥藥性較重,每次服用八分,療程約五十多天。)

所有丸藥,像梧桐子那麼大的,藥粉重量約為一分。像彈丸或雞蛋黃那麼大的,藥粉重量約為一錢。

《千金要方》記載:「刀圭,是十分之一寸匕的容量,相當於梧桐子那麼大。」一寸匕的藥粉用蜂蜜調和,能製成十個梧桐子大小的藥丸。像彈丸或雞蛋黃那麼大的藥丸,就以十個梧桐子大小為標準。根據之前的記載,刀圭可以容納三十二粒黍米,重量約一分;一寸匕是其十倍,重量約一錢。

以古代方劑為例:

己椒藶黃丸,藥材總重四兩(相當於現在的三錢,蜜丸大小如梧桐子),每次服用一丸,每日三次。(每日服用三丸,每丸一分,蜂蜜在外層,十天就能見效。)

薯蕷丸,藥材總重一百七十八分(相當於現在的三兩三錢八分),用一百枚大棗熬膏,加蜂蜜製成彈丸大小的藥丸,空腹用酒服用一丸,一百丸為一個療程。(每丸藥粉約重三分四釐,因為加入了一枚大棗和蜂蜜,所以才能製成彈丸大小。彈丸大小,可能比雞蛋黃略小,但差距不大。)

理中丸,藥材總重十二兩(相當於現在的九錢一分),用蜂蜜調和製成雞蛋黃大小的藥丸,用沸水幾合調和一丸,研碎溫服,每日服用三到四次,晚上服用兩次,如果腹部沒有感到溫熱,可以再服用三到四丸。(每丸藥粉一錢,共九丸。)如果用湯劑,則以四物湯的比例,取九錢一分藥材,加水八升,煎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三次。(湯劑就是用這九錢一分藥材煎煮。)

寇宗奭懷疑丸藥劑量太少,湯藥劑量太多,妄稱古代雞蛋黃大小的藥丸,應該是很大顆的藥丸,李時珍也同意這種說法,因此在古代將彈丸或雞蛋黃大小的藥丸換算成十個梧桐子大小的說法上,擅自增加到四十個梧桐子,這是錯誤的。

備急丸,每次服用大豆大小的三到四丸,如果病情沒有好轉,再服用三丸。(根據《千金要方》記載,「十六粒黍米為一大豆」,合七丸計算,重量約為一百十二粒黍米,相當於現在的三分半。)

凡是藥方中記載有大升、大兩的,都是以神農氏的秤為標準,三兩為一兩,三升為一升。

《千金要方》記載:「隋朝時以三兩為一兩。」重量是三倍,劑量也是三倍。

以古代方劑為例:

《外台秘要》記載的《廣濟方》蒜煎,主治寒氣,用牛乳五升(相當於現在的三合四勺),加入去皮蒜瓣二升,煎煮至蒜瓣融化,再加入牛膝一大斤藥末(相當於現在的三兩六錢),煎煮成膏,用酒調和服用兩匙。(牛乳在煎煮蒜瓣後,約剩餘二合,再加入三兩六錢藥材煎煮並調和,藥末不能再多了。)

《外台秘要》記載的《錄驗方》杏仁煎,治療咳嗽。用杏仁一升,搗碎,加水研磨,取三大升汁液(相當於藥材九升),煎煮成一大升,用酒服用一匙,每日三次。(用九升水研磨一升杏仁,水量不能再多了。)

一般來說,煎煮湯藥,古代藥材二十兩,相當於現在的一兩五錢,用水一斗,相當於現在的七合,煎煮至四升,相當於現在的二合八勺,分三次服用。

所有藥材都必須咀嚼成豆子大小,必須等到水沸騰後藥材才能充分浸泡,然後藥材才能隨著水沸騰溢出藥汁;而且火候要小,水沸騰程度也要小,用兩個人一起攪拌,輔助以尺木攪拌,澄清藥渣後再服用。目的是為了得到藥液的精華,而不希望用太多水來耗損藥效,閱讀《千金要方》就能明白。

至於《千金要方》中關於藥物重量和劑量互相換算的方法,往往不一致,這是因為古代和現代藥材藥性不同的緣故。例如蜀椒、吳茱萸、地膚子、蛇床子,古代採用陰乾的方法,現在都採用曬爆的方法,曬爆後藥材藥性會變輕,藥性輕重程度各有不同,因此重量和劑量就不一致了。又如附子,一枚相當於半兩,古代選取的是在土中自然生長,形體瘦削但藥性充足的。大棗大小不一,三枚相當於一兩,古代是在八月採摘曬乾,只取其皮,不取其肉(《名醫別錄》記載:棗皮通便,棗肉補虛,只有十棗湯才用肥碩的大棗十枚),現在的做法不如古法,因此與古代的標準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