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希雍

《先醒齋醫學廣筆記》~ 卷之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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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10)

1. 六陳

枳殼陳皮並半夏,茱萸狼毒及麻黃,六般之藥宜陳久,入用方知功效良。

白話文:

「包括枳殼、陳皮和半夏,還有茱萸、狼毒以及麻黃,這六種藥材越陳舊越好,使用時才會發現其效果非常良好。」

2.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一從頭說與君。人參芍藥與沙參,細辛玄參與紫參,苦參丹參並前藥,一見藜蘆便殺人。白及白蘞並半夏,瓜蔞貝母五般真,莫見烏頭與烏喙,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並海藻,甘遂已上反甘草,若還吐蠱用翻腸,尋常犯之都不好。蜜蠟莫與蔥相睹,石決明休見雲母,黎蘆莫使酒來浸,人若犯之都是苦。

白話文:

本草經典明確指出十八種藥物之間的相剋關係,讓我一一為你詳細解說。人參、芍藥、沙參、細辛、玄參、紫參、苦參、丹參這些藥物,若與藜蘆一同使用,會產生劇烈的毒性反應,可能危及生命。

白及、白蘞、半夏、瓜蔞、貝母這五種藥物,若與烏頭或烏喙一起使用,也會造成極大的不良反應,病情可能迅速惡化。

大戟、芫花、海藻以及甘遂,這些藥物若與甘草一同使用,會產生相反的作用,若不慎將其用於嘔吐或蟲害治療,效果將大打折扣,甚至可能造成不良後果。

蜂蜜和蠟製品不要與蔥一起食用,石決明不可與雲母一同使用,而藜蘆不能用酒浸泡服用。如果違反這些原則,都會帶來許多不適和痛苦。

3. 當禁不禁犯禁必死

張子和云:病腫脹既平,當節飲食,忌鹽、血、房室。犯禁者病再作,乃死不救。

病癆嗽,忌房室、膏粱。犯者死。

傷寒之後,忌葷肉、房事,犯之者不救。

水腫之後,忌油鹽。

病脾胃傷者,節飲食。

滑瀉之後,忌油膩。此數者決不可輕犯也。

時病新差,食蒜、鱠者,病發必致大困。

時病新愈,食犬,羊肉者,必作骨蒸熱。

時病新愈,食生棗及羊肉,必作膈上熱蒸。

時病新愈,食生菜,令人顏色終身不平復。

病人新愈,飲酒、食韭,病必復作。

白話文:

張子和說:患者在腫脹病症已經平復後,應該要節制飲食,避免食用含鹽的食物、動物血液以及性行為。如果違反這些禁忌,疾病會再次發作,且可能導致無法救治的死亡。

對於患有消耗性疾病(如肺結核)的患者,應該避免性行為及高脂肪、高糖的食物。若違反,可能會導致死亡。

在患了傷寒後,應避免食用葷食及進行性行為,否則病情將無法挽回。

在水腫症狀後,應避免食用含油和鹽的食物。

對脾胃有損傷的患者,應節制飲食。

在拉肚子後,應避免食用油膩的食物。以上這些禁忌,千萬不可以輕易違反。

對於剛從季節性疾病恢復的人,如果吃了大蒜或生魚片,病情可能再次爆發,並導致極大的困擾。

對於剛從季節性疾病恢復的人,如果吃了狗肉或羊肉,可能會導致骨頭蒸熱的病症。

對於剛從季節性疾病恢復的人,如果吃了生棗或羊肉,可能會導致胸部上方的熱感。

對於剛從季節性疾病恢復的人,如果吃了生菜,可能會使臉色終身無法恢復正常。

對於剛恢復的病人,如果喝酒或吃韭菜,疾病可能會再次發作。

4. 不必忌而忌之過

張子和曰:臟毒、酒毒、下血、嘔血等症,如婦人三十已下血閉,及六七月間血痢,婦初得孕擇食者,已上皆不禁口。

凡久病之人,胃氣虛弱者,忽思葷茹,亦當少少與之,圖引漿水穀氣入胃,此權變之道也。若專以淡粥責之,則病不悅而食減不進,胃氣所以難復,病所以難痊。此忌之之過也。智者通之。

白話文:

張子和說:對於一些病症,像是臟腑中毒、酒精中毒、下血、嘔血等症狀,以及婦女在三十歲以下有月經不來的問題,或是在六、七月份間有血痢的情況,或是懷孕初期有挑食現象的婦女,以上這些情況都不必刻意限制飲食。

對於長期生病的人,如果他們的胃氣虛弱,突然想吃肉類食物,應當適量地滿足他們,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的營養進入胃部,這是一種應變的方法。如果一味地只讓病人喝清淡的粥,那麼病人可能會因不開心而不願進食,導致胃氣難以恢復,病情也就難以康復。這是過度限制飲食的錯誤。聰明的人會懂得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