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醒齋醫學廣筆記》~ 卷之四 (10)
卷之四 (10)
1. 六陳
枳殼陳皮並半夏,茱萸狼毒及麻黃,六般之藥宜陳久,入用方知功效良。
白話文:
枳殼、陳皮、半夏,茱萸、狼毒、麻黃,這六味藥材宜久藏陳放,使用時才會發現療效極佳。
2.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一從頭說與君。人參芍藥與沙參,細辛玄參與紫參,苦參丹參並前藥,一見藜蘆便殺人。白及白蘞並半夏,瓜蔞貝母五般真,莫見烏頭與烏喙,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並海藻,甘遂已上反甘草,若還吐蠱用翻腸,尋常犯之都不好。蜜蠟莫與蔥相睹,石決明休見雲母,黎蘆莫使酒來浸,人若犯之都是苦。
白話文:
中醫古籍中明確指出十八種相沖的藥材,逐一說明讓你瞭解。
人參、芍藥、沙參,
細辛、玄參、紫參,
苦參、丹參加上前面這些藥,
一旦遇到藜蘆,就會致命。
白及、白蘞、半夏,
瓜蔞、貝母這五種珍貴,
不能同時使用烏頭和烏喙,
若同時服用,會像神速一樣發病。
大戟、芫花、海藻,
甘遂以上這些藥物會抵消甘草,
如果要催吐驅蟲要用翻腸草,
平常不小心犯了禁忌也不好受。
蜜蠟不要和蔥同用,
石決明不要接觸雲母,
黎蘆不要用酒來浸泡,
如果違反這些禁忌,都會帶來痛苦。
3. 當禁不禁犯禁必死
張子和云:病腫脹既平,當節飲食,忌鹽、血、房室。犯禁者病再作,乃死不救。
病癆嗽,忌房室、膏粱。犯者死。
傷寒之後,忌葷肉、房事,犯之者不救。
水腫之後,忌油鹽。
病脾胃傷者,節飲食。
滑瀉之後,忌油膩。此數者決不可輕犯也。
時病新差,食蒜、鱠者,病發必致大困。
時病新愈,食犬,羊肉者,必作骨蒸熱。
時病新愈,食生棗及羊肉,必作膈上熱蒸。
時病新愈,食生菜,令人顏色終身不平復。
病人新愈,飲酒、食韭,病必復作。
白話文:
張子和云:
腫脹:腫脹消退後,應節制飲食,忌食鹽、血,並避免房事。若犯禁,病症將會復發,甚至危及生命,不可救治。
癆嗽:患有癆嗽者,應忌房事和肥甘厚味的食物。若犯禁,將會導致死亡。
傷寒:傷寒痊癒後,應忌食葷肉和房事,否則將會無法救治。
水腫:水腫消退後,應忌食油鹽。
脾胃:脾胃虛弱者,應節制飲食。
滑瀉:滑瀉痊癒後,應忌食油膩食物。
以上這些禁忌,絕對不可輕易犯之。
時病:時病初愈,食用蒜頭、生魚,將會導致病症復發,身體極度虛弱。
時病初愈,食用狗肉、羊肉,將會引起骨蒸熱。
時病初愈,食用生棗和羊肉,將會導致胸悶發熱。
時病初愈,食用生菜,將會導致面色長期不佳。
病人初愈,飲酒或食用韭菜,將會導致病症復發。
4. 不必忌而忌之過
張子和曰:臟毒、酒毒、下血、嘔血等症,如婦人三十已下血閉,及六七月間血痢,婦初得孕擇食者,已上皆不禁口。
白話文:
張子和說:臟腑毒熱、飲酒過度、下痢出血、吐血等疾病,就像婦女三十歲以下月經不通,以及六、七月間患上痢疾,以及婦女懷孕後挑食,以上情況都不宜忌口。
凡久病之人,胃氣虛弱者,忽思葷茹,亦當少少與之,圖引漿水穀氣入胃,此權變之道也。若專以淡粥責之,則病不悅而食減不進,胃氣所以難復,病所以難痊。此忌之之過也。智者通之。
白話文:
對於患有慢性虛弱的人來說,如果突然想吃葷腥的食物,也要少許給他吃,以便引動湯水和穀物的氣息進入胃中。這是權宜變通的方法。如果只用清粥來責備他,那麼患者就會不開心,進食減少,胃氣難以恢復,病情也就難以痊癒。這是過於忌口的緣故。聰明的人能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