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英

《醫學綱目》~ 卷之十五·肝膽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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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五·肝膽部 (25)

1. 咽嗌痛(咽嗌不能納唾與食是也)

其二,取手太陽。經云:小腸手太陽之脈,是動則病嗌痛頷腫,視虛實寒熱陷下取之也。

〔《甲》〕咽中痛,不可納食,湧泉主之。咽腫難言,天柱主之。喉痛,喑不能言,天突主之。

白話文:

第二種方法,可以取用手太陽小腸經的穴位。經書上說:小腸手太陽經的脈絡,如果發生異常,就會導致咽喉疼痛、下巴腫脹等疾病。治療時要根據虛證、實證、寒證、熱證等不同情況來選取穴位。

《甲乙經》裡說,咽喉疼痛到無法吞嚥食物時,可以取用湧泉穴。咽喉腫脹難以說話時,可以取用天柱穴。喉嚨疼痛、聲音嘶啞說不出話時,可以取用天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