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彥純

《玉機微義》~ 卷十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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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1)

1. 調理之劑

上㕮咀水煎服

白話文:

「將藥材切碎或磨碎後,用水煎煮服用。」不過由於原文內容極少,這裡的翻譯是基於一般理解的情況下做出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