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霖

《疫疹一得》~ 卷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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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2)

1. 娠婦疫疹

娠婦有病,安胎為先,所謂有病以末治之也。獨至於疫,則又不然,何也?母之於胎,一氣相連,母病即胎病,母安則胎安。夫胎賴血以養,母病熱疫之症,熱即毒火也,毒火蘊於血中,是母之血亦為毒血矣。毒血尚可養胎乎?不急有以治其血中之毒,而拘拘以安胎為事,母先危矣,胎能安乎?人亦知胎熱則動,胎涼則安。母病毒火最重之症,胎自熱矣。

極力清解涼血,使母病一解,而不必安自無不安矣。至於瘥後以及病中適逢經來,當以類推。若以產後、經期,藥禁寒涼,則誤人性命,只數日間耳!急則治其標者,此之謂也。

白話文:

對於懷孕的女性如果生病了,我們通常會優先確保胎兒的安全,這就是所謂的在處理主要問題前,先解決次要問題。然而,如果遇到的是傳染病,情況就不一樣了,為什麼呢?因為母親與胎兒是生命息息相關的,母親生病,胎兒也會受到影響;母親健康,胎兒自然也安全。

胎兒依靠血液來維持生命,如果母親感染了熱性傳染病,這種疾病實際上就是一種毒素或火熱,這種毒素或火熱會滲入血液中,使得母親的血液變成了帶毒的血液。這樣的血液還能滋養胎兒嗎?如果不迅速治療血液中的毒素,只是單純地想保胎,母親的生命就會陷入危險,那麼胎兒又如何能安全呢?人們也知道,胎兒過熱會躁動,胎兒涼爽才會安靜。母親如果感染了病毒性高熱疾病,胎兒自然會過熱。

因此,我們必須竭盡全力清理血液中的毒素,一旦母親的病情得到緩解,胎兒的安危自然也就無需擔憂。至於病癒後或生病期間恰逢月經來臨,應以此原則推斷處理。如果因為產後或月經期間,就禁止使用寒涼藥物,可能就會誤人性命,這可能就在幾天之間的事!在緊急情況下,我們必須先處理最迫切的問題,這就是這裡所說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