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楫
《醫燈續焰》~ 卷二十(附余) (11)
卷二十(附余) (11)
1. 袁氏醫家十事
十、醫之守。醫雖為養家,尤須以不貪為本。凡有病人在,即舉家不寧。當此時而勒人酬謝。家稍不足,則百計營求,艱難更倍。即充足之家,亦於滿堂懊惱之中,而受其咨詛痛苦之惠,亦非心之所安也。故我生平於病人所饋,不敢纖毫輕受。有不給者,或更多方周給之。非以市恩,吾盡吾心而已矣。子孫習醫而能依此十事,古之聖賢,何以加此。
白話文:
十、醫生的操守。醫生雖然以此為生,更應該以不貪為根本。凡是有病人,那家裡就不得安寧。在這時候強迫病人付酬謝,如果那家人稍微不夠錢,就會想盡辦法籌錢,辛苦加倍。即使是家境富裕的人家,也在滿堂煩惱中,接受病痛的折磨和抱怨,這也不是醫生內心所安寧的。所以,我一生中對於病人所饋贈的,不敢絲毫輕易接受。有不給錢的,我會想更多辦法周全地幫助他們。不是為了圖他們的恩情,只是我盡我的本分而已。子孫若能學習行醫並遵循這十件事,那古之聖賢也無法再做什麼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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