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霖

《難經正義》~ 卷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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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5)

1. 六十八難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兩顴之間,相去七寸。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甲乙經》作廣八寸。兩髀之間,廣六寸半。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此眾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是故視其經脈之在於身也,見其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上第五卷,六十二難至六十八難,論腧穴。

白話文:

六十八難

大腿骨外側(髀樞)以下到膝蓋中間,長一尺九寸。膝蓋以下到外踝骨,長一尺六寸。外踝骨以下到跟骨(京骨),長三寸。跟骨以下到地面,長一寸。耳後靠近完骨(枕骨下突起處)的地方,寬九寸。耳前靠近耳門穴的地方,寬一尺三寸。兩顴骨之間的距離,是七寸。兩乳頭之間的距離,寬九寸半(《甲乙經》記載為八寸)。兩股骨大轉子之間的距離,寬六寸半。腳掌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

肩膀到肘部,長一尺七寸;肘部到手腕,長一尺二寸半;手腕到中指指節(本節),長四寸;指節到中指末端,長四寸半。後頸髮際線以下到脊椎骨(項椎),長二寸半。脊椎骨(膂骨)以下到尾骶骨(二十一節),長三尺。每一節椎骨平均長一寸又四分之一,奇數分佈在下半部,所以從第七節椎骨到膂骨(脊椎骨)的長度是九寸又七分之八。

這些是人體骨骼的尺寸,也是用來推算經脈長短的依據。

因此,觀察經脈在身體上的情況,如果看到經脈浮腫堅硬,明顯粗大,則說明氣血充盈;如果經脈細小而深陷,則說明氣血不足。

(此節內容摘自第五卷,六十二難至六十八難,主要論述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