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三十·雜病 (5)

1目痛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陰喬,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自目眥外決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又自篇首至末,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

目中赤痛,從內眥始,取之陰喬。(目內眥,陰喬脈也,故取所主之輸也。平按:喬《靈樞》、《甲乙》作蹺。)目眥外決於面者,為兌眥;在內近鼻者,上為外眥,下為內眥。(人之目眥有三:外決為兌眥,內角上為外眥,下為內眥。准《明堂》兌眥為外眥,近鼻者為內眥也。

平按:《靈樞》兌作銳,近鼻者下有為內眥三字。注准《明堂》袁刻作唯《明堂》。)

白話文

目痛

眼睛發紅疼痛,從內眼角開始的,可以針刺陰蹺脈治療。(內眼角屬於陰蹺脈的循行部位,因此選取該脈所主的穴位。)

眼睛外側眼角向外裂開至臉部的,稱為「銳眥」(外眼角);靠近鼻子的內側眼角,上方稱為「外眥」,下方稱為「內眥」。(人的眼角分為三種:向外裂開的是「銳眥」,內側眼角的上方是「外眥」,下方是「內眥」。根據《明堂》記載,「銳眥」即外眼角,靠近鼻子的為內眼角。)

2耳聾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後取足,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十二第五。自聾而不痛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甲乙》同上。

耳聾無聞,取耳中。(耳中,聽宮、角孫等穴也。)耳鳴,取耳前動脈。(耳前動脈,和窌、聽會等穴也。)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膿,若有干擿抵,耳無聞也。(耳痛者有二:有膿,有干擿抵。無所聞者,不可刺也;而有聞聲者,可刺。擿,當狄反。抵,乃井反。平按:擿抵《靈樞》作盯眝二字,《甲乙》亦作擿抵,注云:一本作盯眝。

)耳聾,取手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先取手,後取足。(手少陽至小指次指,即關衝穴。足少陽至足小指次指,即竅陰穴也。其脈皆入耳中,故二俱取之也。平按:《甲乙》小指作少指,無次指二字,注云:《太素》作小指次指。)耳鳴,取手足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後取足。

(手之中指,手心主脈,《明堂》不療於耳。足之中趾,十二經脈並皆不上。今手足中指皆療耳鳴,今刺之者,未詳,或可絡至繆刺也。平按:手足中指《靈樞》、《甲乙》作手中指。)聾而不痛,取足少陽;聾而痛,取手陽明。(足少陽正經入耳,手陽明絡脈入耳。足少陽主骨益耳,故取之也。

手陽明主氣益耳,故痛取之也。平按:《靈樞》兩痛字下均有者字。)

白話文

【耳聾】

耳聾聽不見聲音,可針刺耳中的穴位(如聽宮、角孫等穴)。耳鳴,可針刺耳前的動脈處(如和窌、聽會等穴)。耳痛不可針刺的情況有兩種:一是耳中有膿,二是耳內有乾燥的耳垢堵塞,導致聽力喪失(若仍有聽力,則可針刺)。

治療耳聾,可針刺手腳無名指指甲與肉交界處的穴位,先取手部(關衝穴),後取足部(竅陰穴),因手少陽與足少陽經脈皆入耳中。

治療耳鳴,可針刺手腳中指指甲上的穴位,左側病取右側穴,右側病取左側穴,先取手部,後取足部(此療法原理未明,可能屬絡脈繆刺法)。

耳聾但不痛,取足少陽經穴位;耳聾且痛,取手陽明經穴位(因足少陽經主骨通耳,手陽明經主氣通耳)。

3衄血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二第七。

衄而不衃,血流,取足太陽;衃,取手太陽,不已,刺腕骨下,不已,刺膕中出血。(衃血,凝血也。衃,普杯反。血不凝,熱甚也。足太陽起鼻,手太陽至目內眥,皆因鼻,故衄血取之。腕骨,手腕前起骨名完骨,非腕也。平按:足太陽下《甲乙》有大衄二字。衃取手太陽《靈樞》、《甲乙》作衄血取手太陽。)

白話文

主題:流鼻血

內容:

如果流鼻血但血液沒有凝固,血流不止,可以針刺足太陽膀胱經的穴位來治療;如果血液已經凝固,則針刺手太陽小腸經的穴位,如果仍未止血,再針刺腕骨下方的穴位,若還是不見效,則刺膝膕窩(委中穴)放血。(「衃血」指的是凝固的血塊。「衃」讀音為普杯反。血液不凝固,表示體內熱邪過盛。足太陽膀胱經起始於鼻部,手太陽小腸經則到達眼內角,兩條經脈都與鼻子相關,因此流鼻血時可選取這些經絡治療。所謂「腕骨」,指的是手腕前側的骨頭,稱為「完骨」,並非指手腕本身。)

4喜怒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又見《甲乙經》卷九第五。

喜怒而不欲食,言益少,刺足太陰;怒而多言,刺足少陽。(怒,肝木也。食,脾土也。今木剋土,故怒不欲食,宜補足太陰。肝足厥陰,怒也。足少陽,多言也。故瀉少陽也。平按:足少陽《甲乙》作少陰,注云:《太素》作少陽。)

白話文

主題:情緒與飲食

內容:
如果一個人容易生氣或情緒波動,導致不想吃東西,說話也變少,可以針刺足太陰脾經來調理。若是容易發怒且話多,則應針刺足少陽膽經。(憤怒屬肝木,飲食屬脾土。肝木剋制脾土,因此憤怒會影響食慾,此時應補足太陰脾經。肝屬足厥陰經,與憤怒相關;而足少陽膽經則與多言有關,因此需瀉少陽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