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十二(卷首缺)·營衛氣 (8)

1營五十周

平按:此篇自黃帝曰余願聞五十營至末,見《靈樞》卷四第十五《五十營》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九《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篇。

黃帝曰:余願聞五十營。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此據大率言耳,其實弱三十六分。平按:《甲乙》無餘願聞三字。《靈樞》營下有奈何二字。)人氣行一周,(謂晝夜周。)一千八分。(其實千分耳,據三十六全數𪒟之,故𪒟八分也。宿各三十五分七分分之五,則千分也。

知必然者,下雲氣行一周,日行二十分,氣行再周,日行三十分,人晝夜五十周,故知一千分也。平按:千上《靈樞》、《甲乙》無一字。注日行三十分,當系四十分之誤,玩下經文自明。)日行二十八分,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日行二十分,人經脈一周,言八分者誤也,以上下文會之可知也。平按:日行二十八分,分字《靈樞》作宿,《甲乙》無此句。

)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以二十八脈氣之周身,上應二十八宿,漏水之數,晝夜之分,俱周遍。)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一息之間,日行未一分,故不言日行之數。)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一息六寸,十息故六尺也。二分,謂二十七分分之四分也。人氣十息,行亦未一分也。十三息半,則一分矣。平按:注四分,據下注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此四字恐系二十之誤。)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十息六尺,故二百七十息,氣行一百六十二尺。

又日行二十分者,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百息得二百,二百息得四百,二百七十息得五百四十分,以二十七除之,則為二十分矣。平按:二十分《靈樞》作二十五分《甲乙》作二十分有奇。)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倍一周身之數。)

(平按:四十分《甲乙》作四十分有奇。)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十倍一周,故日行二百分也。宿各三十六分,故當五宿二十分也。由此言之,故知五十周以一千分為實也。平按:二十分《甲乙》作二百十分有奇。)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

(此人晝夜之息數,氣行二十八脈之一終,與宿漏相畢。平按:《甲乙經》注引王冰曰:此略而言之也,細言之,則常以一千周加一分又十分之六,乃奇分盡也。)所謂交通者,並行一數,(謂二手足脈氣並行,而以一數之,即氣行三寸者,兩氣各三寸也。而二氣之行,相交於中,故曰交通。

白話文

主題: 營五十周

內容:

黃帝說:我想瞭解人體氣血運行五十周的情況。岐伯回答:天體運行一周經過二十八星宿,每宿有三十六分(這是大略的說法,實際不足三十六分)。人體氣血運行一周(指一晝夜),共一千零八分(實際是一千分,但按三十六分的整數計算,多出八分。每宿實際為三十五又七分之五分,總和為一千分)。

確認這一點的依據是:下文提到氣血運行一周,太陽運行二十分;氣血運行兩周,太陽運行四十分。人體一晝夜氣血運行五十周,因此總計為一千分。

太陽運行二十八宿,人體經脈有上下、左右、前後共二十八脈,總長度為十六丈二尺(太陽運行二十分,人體經脈運行一周,說八分是錯誤的,從上下文可推知)。這與天上的二十八宿相應,漏壺水滴下一百刻,劃分晝夜。

因此,人一呼,脈搏動兩次,氣血運行三寸;一吸,脈搏也動兩次,氣血運行三寸。一次呼吸完成,氣血共運行六寸(一息之間,太陽運行不到一分,故不計算日行數值)。十次呼吸,氣血運行六尺,太陽運行二分(十息六尺,二百七十息則為一百六十二尺)。

二百七十息時,氣血運行全身一周,漏水下二刻,太陽運行二十分(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二百七十息共五百四十分,除以二十七,得二十分)。五百四十息時,氣血運行全身兩周,漏水下四刻,太陽運行四十分(為一周的兩倍)。

二千七百息時,氣血運行全身十周,漏水下二十刻,太陽運行五宿二十分(十倍於一周,故日行二百分。每宿三十六分,因此為五宿二十分)。由此可知,五十周總計為一千分。

一萬三千五百息時,氣血運行全身五十周,漏水下百刻,太陽運行二十八宿,漏壺水滴盡,脈搏運行結束(這是人一晝夜的呼吸次數,氣血完成二十八脈的一個循環,與星宿和漏刻同步)。

所謂「交通」,是指氣血並行計算(即左右手足的脈氣並行,以一數計算,如氣行三寸是指兩氣各三寸。兩氣運行在中交會,故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