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一·輸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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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一·輸穴 (20)

1. 氣府

平按:此篇見《素問》卷十五第五十九《氣府論》篇,又見《甲乙經》卷三第一至第二十二,惟文法編次與此不同。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三穴;兩眉頭各一,(攢竹穴,二也。平按:七十三穴《素問》作七十八穴,王注云:兼氣浮薄相通言之,當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正經脈會發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則其數也。與本書經文及楊注均異。)入發項二寸,間半寸,(額上入發一寸,後從項入發一寸,故曰入發項二寸。

間亦有一寸半處,故曰半寸也。平按:《素問》項上有至字,二寸間半寸作三寸半。)旁五相去二寸,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明堂》旁相去一寸半,有此不同也。其浮氣,足太陽浮氣在此五行穴之下也。平按:二寸《素問》作三寸,王注謂大杼、風門二穴所在。新校正謂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況大杼在第一椎下兩旁,風門又在第二椎下,上去髮際非止三寸半,其誤甚明。據此則本書楊注為得,《素問》王注為失矣。

)行五,五五二十五,(二十五穴者,面上五脈上頭,併入發一寸,以上周通高處,當前橫數,於五脈上凡有五處,處各五穴。當前謂亞會、前項、百會、後頂、強間,五也。督脈兩旁,足太陽脈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十也。足太陽兩旁,足少陽脈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十也。

太陽為二陽之總,故皆為太陽所營,二十七也。平按:注亞會《素問》、《甲乙》作囟會,亞字當是古囟字之誤。)項中大筋兩旁各一,(兩旁天柱二穴,二十九也。)風府兩旁各一,(天牖二穴,三十一也。平按:注天牖二穴《素問》王注作風池二穴,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風池足少陽陽維之會,非太陽之所發。此注於九十三數外,更剩前大杼、風門及此風池六穴。

)俠脊以下至尻二十一節十五間各有一,(大椎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兩旁各有一輸,為三十輸,六十一也。平按:《素問》俠脊作俠背,尻下有尾字,各有一作各一。王注云:十五間各一者,今《中誥孔穴圖經》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穴,謂附分、魄戶、神堂、譩譆、膈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十三也。

《甲乙經》所載背自第二椎兩旁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旁俠脊凡二十六穴,其穴名自附分以下與王注同。惟《甲乙經》云自第二椎兩旁,本書楊注云自大椎以下,不能無異。且經云十五間各一,楊注云十五間兩旁各有一輸,與經文正合,惜未詳析穴名耳。)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六輸。

(從足小指,上至委中,有井滎輸原經合等左右十二輸等,七十三也。平按:《素問》委中上有「五臟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十二字,六輸上有各字。)足少陽脈氣所發者五十二穴:兩角上各二,(兩角上等天衝、曲鬢左右,四穴也。平按:五十《素問》作六十。)耳前角上各一,(頷厭左右二穴,六也。

白話文:

氣府

本文內容摘錄自《素問》卷十五《氣府論》篇及《甲乙經》卷三,但編排方式略有不同。

足太陽經脈氣所發的穴位共有七十三個:眉頭兩側各一個(攢竹穴,共兩個,註:原文《素問》記載為七十八穴,王注認為應為九十三穴,即正經脈會發的七十八穴加上浮薄相通的十五穴。此處與本文及楊注皆有出入);從髮際進入後腦,向上二寸,間隔半寸(從額頭髮際進入一寸,從後腦髮際進入一寸,所以說是入發項二寸。因中間還有約一寸半的距離,所以說半寸,註:《素問》原文在此處有「至」字,二寸間半寸合為三寸半);兩側旁開五個穴位寬度,再向外各二寸的地方,皮膚表層的浮氣循行於五行部位(註:《明堂》記載此處旁開一寸半,與此處記載不同。此處所說的浮氣,是指足太陽經脈浮氣在五行穴位之下。註:《素問》原文記載為三寸,王注認為是大杼、風門兩穴所在。新校正則認為是指下文所述的浮氣在皮膚表層五行部位的五個穴位,況且大杼穴位於第一椎骨下方兩旁,風門穴位於第二椎骨下方,距離髮際不止三寸半,此處明顯有誤。由此可見,本書楊注正確,《素問》王注錯誤);五個五行部位各五個穴位,共計二十五個(這二十五個穴位是指面上五條經脈上頭部,從髮際進入一寸,沿著高處周圍,從前面橫向數,在五條經脈上共有五個部位,每個部位各有五個穴位。這五個部位指的應是亞會、前項、百會、後頂、強間。督脈兩側,足太陽經脈五個穴位: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共十個)。足太陽經脈兩側,足少陽經脈五個穴位: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共十個)。太陽經是二陽經的總綱,所以都歸屬於太陽經脈所管轄,共二十七個。註:原文《素問》及《甲乙》中“亞會”作“囟會”,“亞”字應是古“囟”字的誤寫);項部大筋兩側各一個(天柱穴,共兩個,計二十九個);風府穴兩側各一個(天牖穴,共兩個,計三十一個,註:《素問》王注將此處作風池穴,新校正認為:根據《甲乙經》,風池穴是足少陽經陽維脈的交會穴,不是足太陽經脈所發的穴位。此注與九十三穴的說法相比,又多了大杼、風門、風池三個穴位);從脊椎兩側往下到臀部,二十一節椎骨之間的十五個間隙處,每處各有一個穴位(從大椎穴往下到尾椎,二十一節椎骨間的十五個間隙處,兩側各有一個穴位,共三十個穴位,計六十一個,註:《素問》原文中“俠脊”作“俠背”,“尻”下有“尾”字,“各有一”作“各一”。王注認為:十五個間隙各有一個穴位,現在《中誥孔穴圖經》記載的有十三個穴位,左右共二十六個,分別是附分、魄戶、神堂、譩譆、膈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等十三個。而《甲乙經》記載從第二椎骨兩側旁開三寸,到二十一椎骨下方,兩側共二十六個穴位,穴位名稱從附分以下與王注相同。但《甲乙經》記載從第二椎骨兩側開始,本書楊注記載從大椎穴開始,兩者略有不同。經文中記載十五個間隙各有一個穴位,而楊注記載十五個間隙兩側各有一個輸穴,與經文相符,只是沒有詳細分析穴位名稱);從委中穴往下到足小指外側,共有六個輸穴(從足小指向上到委中穴,有井、滎、輸、原、經、合等六個穴位,左右共十二個穴位,計七十三個,註:《素問》原文在委中穴上方有“五臟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十二個字,六輸穴上方有“各”字)。

足少陽經脈氣所發的穴位共有五十二個:兩眉角上方各兩個(天衝、曲鬢穴,共四個穴位,註:《素問》原文作六十個);耳前方角上方各一個(頷厭穴,共兩個穴位,計六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