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外篇 (135)
外篇 (135)
1. 氣府論
足太陽膀胱為腎之腑,足少陽膽為肝之腑,足陽明胃為脾之腑,手太陽小腸為心之腑,手少陽三焦為心包之腑,手陽明大腸為肺之腑,篇中所言,蓋六腑之氣穴也,故云氣府。後更附督、任、衝脈,居奇經之三,手、足少陰、厥陰及陰陽蹺,以合三百六十五穴之數焉。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兼氣浮薄相通者言之,當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經脈會發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則其數也。)兩眉頭各一,(謂攢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入發至項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按:新校正云:「注云大杼風門各二穴,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今氣穴篇中無風門穴,而注言與同法,此注之非可見。
詳此入髮際至項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蓋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且以頂誤作項,剩半字耳。所以言入髮際至頂者,自入發囟會穴至頂百會凡三寸,自百會後至後頂又三寸,故云入髮際至頂三寸。旁五者,為兼中行旁數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蓋謂自百會頂中,數左右前後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
況大杼在第一椎下兩旁,風門又在第二椎下,上去髮際非止三寸半也,其誤甚明。」)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浮氣謂氣浮而通之可以去熱者也。五行謂頭上自發際中二寸後至頂之後者也。
二十五者,其中行則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五,督脈氣也;次挾旁兩行則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各五,本經氣也;又次旁兩行則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各五,足少陽氣也;兩旁四行各五則二十穴,中行五則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壯,與水熱穴同法。
按:經言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蓋謂人之一身,惟頭上之皮薄而附骨,其氣脈之流行於其中者最為浮淺,非若身體之深厚,故言浮氣在皮中也。然頭為諸陽之首,六淫之邪必先中之,風熱暑濕燥寒皆能為病,注止言可以去熱,偏矣。)項中大筋兩旁各一,(謂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風府兩旁各一,(謂風池二穴也,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按:新校正云:「甲乙經云風池足少陽陽維之會,非太陽之所發也。經言風府兩旁,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復明上項中大筋兩旁穴也。此注剩出風池二穴於九十三數外,更剩前大杼風門,及此風池六穴也。
」)挾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各一,十五間各一者,今中誥孔穴圖經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穴,謂附分、魄戶、神堂、譩譆、膈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旁各相去挾脊三寸,手足太陽之會,刺八分,灸五壯。
白話文:
氣府論
膀胱經是腎臟的腑,膽經是肝臟的腑,胃經是脾臟的腑,小腸經是心臟的腑,三焦經是心包的腑,大腸經是肺臟的腑。文中所提到的,都是六腑的氣穴,所以稱為氣府。之後又附加督脈、任脈、衝脈這三條奇經,以及手足少陰、厥陰、陰蹺、陽蹺經脈,以湊齊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的數量。
足太陽膀胱經氣脈發出的穴位有七十八個(若包含氣脈浮淺相通的穴位,則應為九十三個,而非七十八個。正經脈氣發出的穴位有七十八個,浮淺相通的穴位有十五個,合計就是九十三個)。眉頭各一個(即攢竹穴),其刺灸方法與氣穴相同;從髮際到項部三寸半的地方,左右各五個穴位,彼此間距三寸。(新校正本指出:註釋說大杼、風門各兩個穴位,刺灸方法與氣穴相同。但氣穴篇中並沒有風門穴,而註釋卻說與氣穴方法相同,可見此註釋是錯誤的。詳細來說,從髮際到項部三寸半,左右各五個穴位,彼此間距三寸,這指的是下文所述的浮氣在皮層中的二十五個穴位,並且將「項」誤寫為「頂」,少寫了「半」字。所以說從髮際到頂部三寸,是指從髮際的囟會穴到頂部的百會穴三寸,從百會穴到後頂部又三寸。左右各五個,是指在中間一行以及兩側各兩行,共有五行五個穴位。相距三寸是指從百會穴向左右前後各數三寸,共有五行五個穴位,共計二十五個穴位。況且大杼穴在第一椎骨下方兩側,風門穴在第二椎骨下方,距離髮際不止三寸半,其錯誤非常明顯。)這些浮氣位於皮膚之中的穴位,共有五行五列,共二十五個。(浮氣是指氣體浮淺而通暢,可以去除熱邪的氣息。五行是指從髮際後二寸到頂部之後的區域。二十五個穴位中,中間一行有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五個穴位,屬於督脈的氣;其兩側各一行,則有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等五個穴位,屬於本經的氣;再往兩側各一行,則有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等五個穴位,屬於足少陽膽經的氣;兩側一共四行,每行五個,共二十個穴位,加上中間一行五個,共二十五個穴位。其刺灸方法與水熱穴相同。)
經文中提到浮氣位於皮膚之中,是因為人的頭部皮膚薄而貼附骨骼,氣脈在此流動最為淺表,不像身體其他部位那樣深厚,所以稱為浮氣在皮中。然而頭部是諸陽之首,外邪必先侵犯於此,風、熱、暑、濕、燥、寒都能致病,註釋只說可以去熱,是不全面的。項部大筋兩側各一個穴位(即天柱穴),其刺灸方法與氣穴相同。風府穴兩側各一個穴位(即風池穴),其刺灸方法與氣穴相同。(新校正本指出:甲乙經說風池穴是足少陽膽經與陽維脈的交會穴,並不是太陽經脈所發出的穴位。經文中說風府穴兩側,指的是天柱穴的分支穴位,這也再次說明了項部大筋兩側的穴位。此註釋多出了風池兩個穴位,使得穴位總數超過九十三個,再加上前面大杼、風門和這裡的風池,一共多出了六個穴位。)沿著脊背到尾骶骨二十一節椎骨之間,每隔十五個椎間隙取一個穴位,一共十三對穴位,即附分、魄戶、神堂、譩譆、膈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等穴位。附分穴位於第二椎骨下方,靠近項部兩側,與脊柱相距三寸,是手足太陽經的交會穴,刺八分,灸五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