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外篇 (62)
外篇 (62)
1. 六元正紀大論
然則欲治病者,當於司天在泉分主中,無忘氣交乃可耳。)帝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不合其數,何也?(「不合其數,謂以上中下運氣之數,推其歲候,有不相合也。」)岐伯曰:氣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洽,合也,言一歲之上下左右,主客運氣必有所合。
若以多合多,則盛者愈盛;以少合少,則衰者愈衰。故盛衰之化,各有所從,則各同其化也。洽,爻甲切。」)帝曰:願聞同化何如?岐伯曰:風溫春化同,熱曛昏火夏化同,勝與復同,(「凡四時氣化有見風溫者,皆木氣也,故與春化同。有見熱曛昏火者,皆火氣也,故與夏化同。
勝與復同者,言初氣終三氣,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復之常也。凡此同化之氣所遇皆然,而無分乎四時也。下文燥清煙露等化皆然。」)燥清煙露秋化同,(「皆金氣之同化也。」)雲雨昏瞑埃長夏化同,(「皆土氣之同化也。」)寒氣霜雪冰冬化同,(「皆水氣之同化也。
」)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運氣更用則化有盛衰,盛衰有常變,故難合於數也。」)
帝曰:五運行同天化者,命曰天符,余知之矣。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五運同天化,如上文以中運而同司天之化,故曰天符。此問同地化者,言中運之同在泉也。」)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同司天之化者,其太過不及各有三,同在泉之化者,其太過不及亦各有三也。
太過謂陽年,甲丙戊庚壬也。不及謂陰年,乙丁己辛癸也。二十四歲,義如下文。」)帝曰:願聞其所謂也。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下加者,以上加下也,謂以中運而加於在泉也。太宮加太陰,皆土也。
太角加厥陰,皆木也。太商加陽明,皆金也。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也,共六年,是謂同天符。」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少徵加少陽,皆火也。少羽加太陽,皆水也。少徵加少陰,皆火也。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也。
共六年,是為同歲會。」)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上臨者,以下臨上也,謂以中運而臨於司天也。太徵臨少陰、少陽,皆火也。太羽臨太陽,皆水也。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也。」)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少角上臨厥陰,皆木也。少商上臨陽明,皆金也。少宮上臨太陰,皆土也。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也。此上二節,太過六年,不及六年,共十二年,皆重言天符也。而其中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又為太乙天符。但戊午有餘,而乙酉己丑己未為不及也。」)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白話文:
想要治療疾病的人,必須在司天、在泉和中運三者之間仔細區分主次,不能忘記氣候的交互影響,這樣才能有效治療。
黃帝問:我按照這個原則去執行,但氣數有時卻不相符,是為什麼呢?(所謂不相符,是指以上中下三運的氣數,推算一年的氣候,有時會不相合。)
岐伯回答:氣的運用有多有少,氣化的調和有興盛和衰退,衰退和興盛有多有少,但它們的變化規律是相同的。(所謂調和,是指一年上下左右,主客運氣必定有相合之處。如果旺盛的氣與旺盛的氣相合,那旺盛的氣就會更加旺盛;衰退的氣與衰退的氣相合,那衰退的氣就會更加衰退。所以氣的盛衰變化,都有其各自的規律,並且與它們各自的變化規律相一致。)
黃帝問:我想知道它們是如何與各自變化規律相一致的?
岐伯回答:風溫與春天的氣化相同,熱、曛、昏、火與夏天的氣化相同,勝氣與復氣的變化也相同。(凡是遇到風溫的氣候,都屬於木氣,所以與春天的氣化相同。凡是遇到熱、曛、昏、火的氣候,都屬於火氣,所以與夏天的氣化相同。所謂勝氣與復氣相同,是指初運和終三運,是氣候正常的勝氣,而四運到終運,是氣候正常的復氣,凡是遇到這些相同氣化的氣候都是如此,不分四時。)燥、清、煙、露與秋天的氣化相同,(這些都屬於金氣的同化。)雲、雨、昏暗、埃與長夏的氣化相同,(這些都屬於土氣的同化。)寒氣、霜、雪、冰與冬天的氣化相同,(這些都屬於水氣的同化。)這些是天地五運六氣的變化,是它們盛衰變化的正常規律。(運氣交替使用,所以氣化有盛衰,盛衰有常規和變異,因此很難與氣數完全吻合。)
黃帝問:五運運行與天化相同,被稱為「天符」,我已經知道了。我想知道與地化相同的,又是什麼意思?(五運與天化相同,比如以中運與司天的氣化相同,所以稱為天符。這裡問與地化相同,是指中運與在泉的氣化相同。)
岐伯回答:太過之年與天化相同的有三種,不及之年與天化相同的也有三種,太過之年與地化相同的有三種,不及之年與地化相同的也有三種,這總共有二十四年的情況。(與司天氣化相同的,太過和不及各有三種,與在泉氣化相同的,太過和不及也各有三種。太過是指陽年,也就是甲、丙、戊、庚、壬年,不及是指陰年,也就是乙、丁、己、辛、癸年。總共二十四年,意義如下文。)
黃帝問:我想知道具體是哪幾種情況。
岐伯回答:甲辰年和甲戌年,太宮運之下加上太陰之氣;壬寅年和壬申年,太角運之下加上厥陰之氣;庚子年和庚午年,太商運之下加上陽明之氣,像這樣的有三種。(所謂「下加」,是指以上氣加於下氣,也就是以中運的氣加於在泉的氣。太宮加上太陰,都屬於土氣。太角加上厥陰,都屬於木氣。太商加上陽明,都屬於金氣。這就是上面說的太過之年與地化相同的三種情況,總共六年,稱之為「同天符」。)癸巳年和癸亥年,少徵運之下加上少陽之氣;辛丑年和辛未年,少羽運之下加上太陽之氣;癸卯年和癸酉年,少徵運之下加上少陰之氣,像這樣的也有三種。(少徵加上少陽,都屬於火氣。少羽加上太陽,都屬於水氣。少徵加上少陰,都屬於火氣。這就是上面說的不及之年與地化相同的三種情況,總共六年,稱之為「同歲會」。)
戊子年和戊午年,太徵運上臨少陰之氣;戊寅年和戊申年,太徵運上臨少陽之氣;丙辰年和丙戌年,太羽運上臨太陽之氣,像這樣的也有三種。(所謂「上臨」,是指以下氣臨於上氣,也就是以中運的氣臨於司天的氣。太徵臨於少陰和少陽,都屬於火氣。太羽臨於太陽,都屬於水氣。這就是上面說的太過之年與天化相同的三種情況。)丁巳年和丁亥年,少角運上臨厥陰之氣;乙卯年和乙酉年,少商運上臨陽明之氣;己丑年和己未年,少宮運上臨太陰之氣,像這樣的也有三種。(少角臨於厥陰,都屬於木氣。少商臨於陽明,都屬於金氣。少宮臨於太陰,都屬於土氣。這就是上面說的不及之年與天化相同的三種情況。以上兩部分,太過之年六年,不及之年六年,總共十二年,都重複說了「天符」。其中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年,又稱為「太乙天符」。但是戊午年屬於太過,而乙酉、己丑、己未年屬於不及。)除了這二十四年之外,其餘的年份則沒有這種「加」或「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