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元正紀大論
然則欲治病者,當於司天在泉分主中,無忘氣交乃可耳。)帝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不合其數,何也?(「不合其數,謂以上中下運氣之數,推其歲候,有不相合也。」)岐伯曰:氣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洽,合也,言一歲之上下左右,主客運氣必有所合。
若以多合多,則盛者愈盛;以少合少,則衰者愈衰。故盛衰之化,各有所從,則各同其化也。洽,爻甲切。」)帝曰:願聞同化何如?岐伯曰:風溫春化同,熱曛昏火夏化同,勝與復同,(「凡四時氣化有見風溫者,皆木氣也,故與春化同。有見熱曛昏火者,皆火氣也,故與夏化同。
勝與復同者,言初氣終三氣,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復之常也。凡此同化之氣所遇皆然,而無分乎四時也。下文燥清煙露等化皆然。」)燥清煙露秋化同,(「皆金氣之同化也。」)雲雨昏瞑埃長夏化同,(「皆土氣之同化也。」)寒氣霜雪冰冬化同,(「皆水氣之同化也。
」)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運氣更用則化有盛衰,盛衰有常變,故難合於數也。」)
帝曰:五運行同天化者,命曰天符,余知之矣。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五運同天化,如上文以中運而同司天之化,故曰天符。此問同地化者,言中運之同在泉也。」)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同司天之化者,其太過不及各有三,同在泉之化者,其太過不及亦各有三也。
太過謂陽年,甲丙戊庚壬也。不及謂陰年,乙丁己辛癸也。二十四歲,義如下文。」)帝曰:願聞其所謂也。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下加者,以上加下也,謂以中運而加於在泉也。太宮加太陰,皆土也。
太角加厥陰,皆木也。太商加陽明,皆金也。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也,共六年,是謂同天符。」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少徵加少陽,皆火也。少羽加太陽,皆水也。少徵加少陰,皆火也。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也。
共六年,是為同歲會。」)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上臨者,以下臨上也,謂以中運而臨於司天也。太徵臨少陰、少陽,皆火也。太羽臨太陽,皆水也。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也。」)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少角上臨厥陰,皆木也。少商上臨陽明,皆金也。少宮上臨太陰,皆土也。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也。此上二節,太過六年,不及六年,共十二年,皆重言天符也。而其中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又為太乙天符。但戊午有餘,而乙酉己丑己未為不及也。」)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六元正紀大論
那麼想要治病的人,應當依據司天和在泉之氣的主導關係,同時不可忽略氣交的影響。
黃帝問:我主管這些事務,並依此行事,但結果卻與運氣的規律不相符,這是為什麼?
岐伯回答:氣的運用在於有多有少,化育的協調有盛有衰,衰與盛、多與少,都與其化育的性質相應。
黃帝問:希望聽聽什麼是「同化」。
岐伯回答:風溫與春化相同,熱燄昏火與夏化相同,勝復之氣也同樣如此(例如初氣至三氣多為勝氣,四氣至終氣多為復氣);燥清煙露與秋化相同;雲雨昏暝塵埃與長夏化相同;寒氣霜雪冰與冬化相同。這些都是天地五運六氣的變化,其作用更替有盛衰的常態規律。
黃帝說:五運與司天之化相同的稱為「天符」,我已經明白了。想問與在泉之化相同的是什麼意思?
岐伯回答:太過之年與司天之化相同有三種情況,不及之年與司天之化相同也有三種;太過之年與在泉之化相同有三種,不及之年與在泉之化相同也有三種,總共二十四歲。
黃帝問:希望瞭解具體內容。
岐伯回答:
太過而同在泉化者有三種(共六年,稱為「同天符」):
- 甲辰、甲戌年,太宮下加太陰(土運加土氣)。
- 壬寅、壬申年,太角下加厥陰(木運加木氣)。
- 庚子、庚午年,太商下加陽明(金運加金氣)。
不及而同在泉化者有三種(共六年,稱為「同歲會」):
- 癸巳、癸亥年,少徵下加少陽(火運加火氣)。
- 辛醜、辛未年,少羽下加太陽(水運加水氣)。
- 癸卯、癸酉年,少徵下加少陰(火運加火氣)。
太過而同司天化者有三種(共六年):
- 戊子、戊午年,太徵上臨少陰(火運加火氣)。
- 戊寅、戊申年,太徵上臨少陽(火運加火氣)。
- 丙辰、丙戌年,太羽上臨太陽(水運加水氣)。
不及而同司天化者有三種(共六年,其中有部分同時為「太乙天符」):
- 丁巳、丁亥年,少角上臨厥陰(木運加木氣)。
- 乙卯、乙酉年,少商上臨陽明(金運加金氣)。
- 己醜、己未年,少宮上臨太陰(土運加土氣)。
這二十四歲之外,則沒有運氣加臨的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