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謂近病為陽,宜用奇方以治之;遠病為陰,宜用偶方以治之。發汗為陽,攻下為陰。汗則從陰出陽,地氣升而為云為雨,故汗者以偶不以奇;下則從陽入陰,天氣降而能瀉能輸,故下者以奇不以偶。治之緩急,因病之上下以為用,病在上而補上治上,則制方以緩;病在下而補下治下,則制方以急。制以急,則氣味宜厚,氣味厚,則能下行也。
制以緩,則氣味宜薄,氣味薄,則能上行也。上文云:治有輕重,適其病至之所,故曰適其至所,即此緩急厚薄之謂也。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氣
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重,平聲。下同。藥味入口,先歸中道,然後行於上下,故服藥先後,制方大小,皆以病之上下遠近為法也。病所遠者,在上在下之病,而遠於中道也。而中道氣味之者,氣味先歸中道也。食而過之者,以食之先後,使藥之過於上下也。如病在上而遠於中,則先食後藥,使過於上;病在下而遠於中,則先藥後食,使過於下,此服藥先後之法,無越其制度可也。服藥先後,以病之上下遠近為法,則制方用藥,正氣自平。
是故平氣之道,其病在上而近,而用奇偶之方,則制小其服也。其病在下而遠,而用奇偶之方,則制大其服也。大則分兩多而品數少,氣味專而能遠也。小則分兩少而品數多,氣味薄而易散也。奇數終於九,故數多則九之,無以加矣。偶數始於二,故數少則二之,無以減矣。
奇偶雖殊,合而並用,故奇之而病不去,則偶之,先奇後偶,是謂重方。若偶之而病仍不去,則反佐以取之。反佐以取者,以寒治寒,以熱治熱,以溫治溫,以涼治涼,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而取治之也。此制方大小以病之上下遠近為法者如此。
帝曰:善。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風熱濕火燥寒六氣,所謂本也。上文詳言之,故曰:病生於本,余知之矣。三陰三陽之氣為標。故問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如太陽以寒為本,以熱為標。病反其本寒,得標陽之熱病,則不治其寒,而治其熱。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六氣標本之治,仿此類推,然從本從標,復有不同,有如下文所云也。
帝曰:善。六氣之勝,何以候之?
六氣者,五行也。五行者,五臟也。氣勝則臟病,故問六氣之勝,何以候之?
岐伯曰:乘其至也,清氣大來,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新發的病屬於陽證,適合用奇數藥味的方劑治療;久病屬於陰證,適合用偶數藥味的方劑治療。發汗法屬陽,攻下法屬陰。發汗是從陰出陽,如同地氣上升形成雲雨,所以發汗方宜用偶方而非奇方;攻下是從陽入陰,如同天氣下降能瀉能輸,所以通下方宜用奇方而非偶方。
治療緩急要根據病位上下調整:病在上焦需補上治上時,配方的藥性宜緩和;病在下焦需補下治下時,配方藥性宜峻急。急性的配方氣味需濃厚,才能下行有效;緩和的配方氣味宜輕薄,才能上行達病所。前文所說「治療輕重要配合病位所在」,正是指這種緩急厚薄的調整方法。
若病位遠離中焦(脾胃),而藥物氣味先到中焦時,可通過調整飯前飯後服藥來引導藥力,但不可違背基本原則。因此調和氣機的原則是:病位近(上焦)不論用奇偶方,劑量要小;病位遠(下焦)不論用奇偶方,劑量要大。大劑量則藥味少而專一,小劑量則藥味多而分散(最多九味,最少二味)。用奇方無效時改用偶方(複方),仍無效則用「反佐法」,即順應病症的寒熱性質用藥(如以寒藥治寒症)。
黃帝問:「病生於六氣本原(風熱濕火燥寒)我明白了,病生於三陰三陽之標時如何治療?」岐伯回答:「當病症表現與本氣相反時(如太陽寒本反見熱象),治療也應反其本而從標治(如治熱不治寒)。」黃帝再問如何觀察六氣偏勝?岐伯說明:「可趁氣運來臨時辨認,如清燥氣盛則剋風木,導致肝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