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七 (48)

1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乙酉乙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商金運,下少陰火,熱化寒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七宮。燥化四,清化四,熱化二,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乙為金運不及,故乙酉乙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商金運,下少陰火。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化勝,繼則水之寒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乙運之歲,災皆七宮。金氣在上,故燥化四,金運在中而不及,故清化四,火氣在下,故熱化二,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

其化上燥,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清則宜火味之苦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丙戌丙辰歲。上太陽水,中太羽水運,下太陰土。寒化六,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鹹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丙為水運太過,故丙戊丙辰歲,上太陽水,中太羽水運,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水運在中,而太過,故皆寒化六。土氣在下,故雨化五,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寒,則宜水味之鹹溫以治之,其化下濕,則宜土味之甘熱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丁亥丁巳歲。上厥陰木,中少角木運,下少陽相火。清化熱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風化三,火化七,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辛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丁為木運不及,故丁亥丁巳歲,上厥陰木,中少角木運,下少陽相火。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化勝,既則火之熱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丁運之歲,災皆三宮。木氣在上,木運在中而不及,故皆風化三,火氣在下,故火化七,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

其化上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金味之辛和以治之,其化下火,則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戊子戊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徵火運,下陽明金。熱化七,清化九,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甘寒,下酸溫,藥食宜也。

戊為火運太過,故戊子戊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徵火運,下陽明金。火氣在上,火運在中而太過,故皆熱化七,金氣在下,故清化九,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土味之甘寒以治之,其化下清,則宜木味之酸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己丑己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宮土運,下太陽水。風化清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雨化五,寒化一,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甘和,下甘熱,藥食宜也。

己為土運不及,故己丑己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宮土運,下太陽水。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化勝,繼則金之清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己運之歲,災皆五宮。土氣在上,土運在中而不及,故皆雨化五,水氣在下,故寒化一,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

白話文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乙酉、乙卯年:
上為陽明燥金,中為少商金運(不及),下為少陰君火。熱化與寒化的勝復現象相同,屬於邪氣影響的變化。災害應於七宮。燥氣主四成,清氣主四成,熱氣主二成,這些為正氣正常變化。對治方法:上宜苦味稍溫,中宜苦味平和,下宜鹹味寒涼,此為藥食調理原則。

乙年屬金運不及,因此乙酉、乙卯年上為陽明燥金,中為少商金運,下為少陰君火。金運不足時,先受火熱之氣克制(勝),後有水寒之氣報復(復),勝復之氣影響全年,非正常正氣變化。凡乙年災害皆應於七宮。金氣在上,故燥化主四;金運中而不及,故清化主四;火氣在下,故熱化主二,此為上中下正氣變化。

上燥宜用苦溫調和,中清宜用苦味平和,下熱宜用鹹寒清熱,此為藥食相宜之理。


丙戌、丙辰年:
上為太陽寒水,中為太羽水運(太過),下為太陰濕土。寒化主六成,雨化主五成,屬正氣變化。對治方法:上宜苦熱,中宜鹹溫,下宜甘熱,此為藥食調理原則。

丙年屬水運太過,故丙戌、丙辰年上為太陽寒水,中為太羽水運,下為太陰濕土。水氣在上、中皆過盛,故寒化主六;土氣在下,故雨化主五,此為正氣變化。

上寒宜苦熱溫散,中寒宜鹹溫調和,下濕宜甘熱健脾,此為藥食相宜之理。


丁亥、丁巳年:
上為厥陰風木,中為少角木運(不及),下為少陽相火。清化與熱化勝復現象相同,屬邪氣影響。災害應於三宮。風化主三成,火化主七成,此為正氣變化。對治方法:上宜辛涼,中宜辛和,下宜鹹寒,此為藥食調理原則。

丁年屬木運不及,故丁亥、丁巳年上為厥陰風木,中為少角木運,下為少陽相火。木運不足時,先受金清之氣克制,後有火熱之氣報復,勝復之氣影響全年。凡丁年災害應於三宮。風氣在上、中皆弱,故風化主三;火氣在下,故火化主七,此為正氣變化。

上風宜辛涼疏風,中風宜辛味調和,下火宜鹹寒清熱,此為藥食相宜之理。


戊子、戊午年:
上為少陰君火,中為太徵火運(太過),下為陽明燥金。熱化主七成,清化主九成,此為正氣變化。對治方法:上宜鹹寒,中宜甘寒,下宜酸溫,此為藥食調理原則。

戊年屬火運太過,故戊子、戊午年上為少陰君火,中為太徵火運,下為陽明燥金。火氣在上、中皆過盛,故熱化主七;金氣在下,故清化主九,此為正氣變化。

上熱宜鹹寒清熱,中熱宜甘寒滋潤,下燥宜酸溫收斂,此為藥食相宜之理。


己醜、己未年:
上為太陰濕土,中為少宮土運(不及),下為太陽寒水。風化與清化勝復現象相同,屬邪氣影響。災害應於五宮。雨化主五成,寒化主一成,此為正氣變化。對治方法:上宜苦熱,中宜甘和,下宜甘熱,此為藥食調理原則。

己年屬土運不及,故己醜、己未年上為太陰濕土,中為少宮土運,下為太陽寒水。土運不足時,先受木風之氣克制,後有金清之氣報復,勝復之氣影響全年。凡己年災害應於五宮。濕氣在上、中皆弱,故雨化主五;水氣在下,故寒化主一,此為正氣變化。

上濕宜苦熱燥濕,中土宜甘和健脾,下寒宜甘熱溫陽,此為藥食相宜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