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七 (45)

1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水氣在下,同於寒化,故不復言。下不復言,義俱仿此。此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濕,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寒,則宜火味之苦和以治之;其化下寒,亦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壬申壬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角木運,下厥陰木。火化二,風化八。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酸和,下辛涼,所謂藥食宜也。

壬為木運太過,故壬申壬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角木運,下厥陰木。火氣在上,故火化二;木運在中而太過,又木氣在下,故皆風化八。八,木之成數也。此火化風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火,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木味之酸和以治之;其化下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癸酉癸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徵火運,下少陰火。寒化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九宮。燥化九,熱化二。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鹹溫,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癸為火運不及,故癸酉癸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徵火運,下少陰火。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化勝,繼則土之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九宮,南方離宮火位也。金氣在上,故燥化九,火運在中而不及,又火氣在下,故熱化二。二,火之生數也。

此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燥,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水味之鹹溫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甲戌甲辰歲。上太陽水,中太宮土運,下太陰土。寒化六,濕化五,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溫,下苦溫。藥食宜也。

甲為土運太過,故甲戌甲辰歲,上太陽水,中太宮土運,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故寒化六,土氣在中,土氣在下,故濕化五,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日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其之化可濕下濕,則宜火味之苦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乙亥乙巳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熱化寒化

勝復同,邪氣化日也。災七宮。風化八,清化四,火化二,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乙為金運不及,故乙亥乙巳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化勝,繼則水之寒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日也。災七宮,凡乙年金運不及皆熱也。木氣在上,故風化八;金運在中而不及,故清化四;火氣在下,故火化二,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之度。度,時度也。

余仿此。其化上風,故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清,故宜木味之酸和以治之;其化下熱,故宜水味之咸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白話文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水氣在下,與寒化性質相同,因此不再說明。後文若不再提及,皆以此類推。這是指上、中、下三氣的正常變化,稱為「正化日」。

若上氣化濕,適合用苦熱性質的火味藥物治療;中氣化寒,適合用苦和性質的火味藥物治療;下氣化寒,也適合用苦熱性質的火味藥物治療。這就是藥物與食物的相宜原則。

壬申、壬寅年:
上氣為少陽相火,中氣為太角木運,下氣為厥陰木。火化數二,風化數八,此為正化日。
上氣火化宜用鹹寒的水味藥物,中氣風化宜用酸和的木味藥物,下氣風化宜用辛涼的金味藥物。這是藥物與食物的相宜原則。

壬年為木運太過,因此壬申、壬寅年上氣為少陽相火,中氣為太角木運,下氣為厥陰木。火氣在上,故火化數二;木運在中且太過,又因木氣在下,故風化數皆為八(八為木之成數)。火化與風化是上中下三氣的正化日。
上氣火化宜用鹹寒的水味藥物,中氣風化宜用酸和的木味藥物,下氣風化宜用辛涼的金味藥物。

癸酉、癸卯年:
上氣為陽明金,中氣為少徵火運,下氣為少陰火。寒化與雨化交雜(勝復同),此為邪氣化日,災害應於南方九宮。
燥化數九,熱化數二,此為正化日。
上氣燥化宜用苦小溫的火味藥物,中氣熱化宜用鹹溫的水味藥物,下氣熱化宜用鹹寒的水味藥物。

癸年為火運不及,因此癸酉、癸卯年上氣為陽明金,中氣為少徵火運,下氣為少陰火。火運不及,先有水之寒化勝氣,後有土之雨化復氣,勝復之氣同主一年之氣,非三氣正化,故稱邪氣化日。災害應於南方九宮(離宮火位)。
金氣在上,燥化數九;火運在中且不及,加上火氣在下,故熱化數二(二為火之生數)。此為正化日。
上氣燥化宜用苦小溫的火味藥物,中氣熱化宜用鹹溫的水味藥物,下氣熱化宜用鹹寒的水味藥物。

甲戌、甲辰年:
上氣為太陽水,中氣為太宮土運,下氣為太陰土。寒化數六,濕化數五,此為正化日。
上氣寒化宜用苦熱的火味藥物,中氣濕化宜用苦溫的火味藥物,下氣濕化宜用苦溫的火味藥物。

甲年為土運太過,因此甲戌、甲辰年上氣為太陽水,中氣為太宮土運,下氣為太陰土。水氣在上,寒化數六;土氣在中及下,濕化數五。此為正化日。
上氣寒化宜用苦熱的火味藥物,中氣與下氣濕化皆宜用苦溫的火味藥物。

乙亥、乙巳年:
上氣為厥陰木,中氣為少商金運,下氣為少陽相火。熱化與寒化交雜(勝復同),此為邪氣化日,災害應於西方七宮。
風化數八,清化數四,火化數二,此為正化度。
上氣風化宜用辛涼的金味藥物,中氣清化宜用酸和的木味藥物,下氣熱化宜用鹹寒的水味藥物。

乙年為金運不及,因此乙亥、乙巳年上氣為厥陰木,中氣為少商金運,下氣為少陽相火。金運不及,先有火之熱化勝氣,後有水之寒化復氣,勝復之氣同主一年之氣,故稱邪氣化日。災害應於西方七宮(凡乙年金運不及皆熱)。
木氣在上,風化數八;金運在中且不及,清化數四;火氣在下,火化數二。此為正化度(指時節變化)。
上氣風化宜用辛涼的金味藥物,中氣清化宜用酸和的木味藥物,下氣熱化宜用鹹寒的水味藥物。

其餘年份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