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七 (41)

1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

癸巳癸亥二歲,癸為火運不及,故曰少徵,巳亥厥陰司天,則少陽相火在泉,故下加少陽,辛丑辛未二歲,辛為水運不及,故曰少羽,丑未太陰司天,則太陽寒水在泉,故下加太陽,癸卯癸酉二歲,癸為火運不及,故曰少徵,癸酉陽明司天,則少陰君火在泉,故下加少陰,一則少徵火運,而同少陽之地化,一則少羽水運,而同太陽之地化,一則少徵火運,而同少陰之地化,此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有如是也。

戌子戌午,太徵上臨少陰,戌寅戌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戌子戌午之歲戌為火運太過,故曰太徵,子午少陰司天,故上臨少陰,戌寅戌申二歲,戌為火運太過,故曰太徵,寅申少陽司天,故上臨少陽,丙辰丙戌二歲,丙為水運太過,故曰太羽,辰戌,太陽司天,故上臨太陽,一則太徵火運,而同少陰之天化,一則太徵火運,而同少陽之天化,一則太羽水運,而同太陽之天化,此太過而同天化者三,有如是也。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太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丁巳丁亥二歲,丁為木運不及,故曰少角,巳亥厥陰司天,故上臨厥陰,乙卯乙酉二歲,乙為金運不及,故曰少商,卯酉陽明司天,故上臨陽明,己丑己未二歲,己為土運不及,故曰少宮,丑未太陰司天,故上臨太陰,一則少角木運而同厥陰之天化,一則少商金運而同陽明之天化,一則少宮土運而同太陰之天化,此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有如是也。

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上凡二十四歲,同地化,則下加,同天化,則上臨,此二十四歲有加有臨,除此二十四歲,餘三十六歲,則不加不臨也。

帝曰,加者何謂?

同地化者,皆云下加,故問加者何謂?

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

運同司天,謂之天符,運同歲支,謂之歲會,天氣為陽,陽主有餘,故凡太過之歲而下加,即同天符,地氣為陰,陰主不及故凡不及之歲而下加,即同歲會也。

帝曰,臨者何謂?

因下加而問上臨。

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運同天化,謂之上臨。天氣為陽,陽主有餘,故無論太過不及之歲,凡天氣上臨,皆曰天符。而一歲之中,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亦有早晏耳。

帝曰:夫子言用寒遠寒,用熱遠熱,余未知其然也,願聞何謂遠?

夫既用之,何以遠之,故問何謂遠。

岐伯曰:熱無犯熱,寒無犯寒,從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遠之,所謂時興六位也。

白話文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癸巳和癸亥年,火運不及(少徵)與少陽相火在泉相合;辛醜和辛未年,水運不及(少羽)與太陽寒水在泉相合;癸卯和癸酉年,火運不及(少徵)與少陰君火在泉相合。這類情況共有三種。

戌子和戌午年,火運太過(太徵)與少陰君火司天相合;戌寅和戌申年,火運太過(太徵)與少陽相火司天相合;丙辰和丙戌年,水運太過(太羽)與太陽寒水司天相合。這類情況也有三種。

丁巳和丁亥年,木運不及(少角)與厥陰風木司天相合;乙卯和乙酉年,金運不及(少商)與陽明燥金司天相合;己醜和己未年,土運不及(少宮)與太陰濕土司天相合。這類同樣有三種。

除了上述二十四種年份之外,其餘年份則沒有「下加」與「上臨」的關係。

黃帝問:「『加』指的是什麼?」
岐伯答:「運氣太過而與在泉之氣相合,稱為『同天符』;運氣不及而與在泉之氣相合,稱為『同歲會』。」

黃帝問:「『臨』指的是什麼?」
岐伯答:「無論運氣太過或不及,只要與司天之氣相合,都稱為『天符』。但實際影響會因變化程度、病情輕重、生死早晚而有所不同。」

黃帝問:「您提過『用寒遠寒,用熱遠熱』,我不太明白『遠』的涵義。」
岐伯答:「使用熱性藥物需避開熱氣主令時節,寒性藥物需避開寒氣主令時節。順應氣候則和諧,違逆則致病,必須謹慎遵守,這與時令和六氣方位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