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抑其運氣,贊所不勝,必折其鬱氣,先取化源,暴過不生,苛疾不起,故歲宜
鹹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觀氣寒溫,以調其過,同風熱者,多寒化,異風熱者,少寒化,用,熱遠熱,用溫遠溫,用寒遠寒,用涼遠涼,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有假者反之,反是者,病之階也。
運之太過,當抑其運氣,此強彼弱,當贊所不勝,郁者復之基,故必折其鬱氣,欲折鬱氣,先取化源而資之。上文先資化源,所以益之,此先取化源,亦取而益之也。如是,庶暴過不生,苛疾不起,火氣在上,木氣在下,故歲宜鹹辛,謂鹹味以瀉火,辛味以平木。少陽司天,中見者厥陰,在泉者亦厥陰。
厥陰,木也,其味酸,故復宜酸味,或滲之泄之,以平其內;或漬之發之,以清其外,更當觀氣之寒溫,以調其過。同在泉司天風熱之氣者,則多寒涼之氣味以制化之。異風熱之氣者,則少寒涼之氣味以制化之。少陽,火熱也。故先言用熱遠熱,同上文。
帝曰:善。太陰之政,奈何?岐伯曰:丑未之紀也。太陰,少角,太陽,清熱勝復同,同正宮,丁丑丁未,其運風,清熱,少角,太徵,少宮,太商,少羽。
丑未屬太陰,帝問太陰之政,故曰丑未之紀也。太陰在上,少角木運在中,太陽在下,清熱勝復同,言少角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氣勝,既則火之熱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太陰土氣司天,木運不及,土不受制,故同正宮,太陰司天,少角木運在中,乃丁丑丁未之歲,其運風,角木之運也。清者金之勝,熱者火之復,少角主運,故先言少角,終言少羽,解同上文之陽明。
太陰、少徵,太陽,寒雨勝復同,癸丑癸未,其運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太角。
上文言少角,此言少徵,癸為火運不及,故上太陰,中少徵下太陽,寒雨勝復同,謂火運不及,始則水寒之氣勝,既則土之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太陰司天,火運在中,乃癸丑癸未之歲,其運熱,徵火之運也。寒者水之勝,雨者土之復。少徵主運,故先言少徵,解同陽明。
太陰,少宮,太陽,風清勝復同,同正宮,己丑太乙天符,己未太乙天符,其運雨,風清。少宮,太商,少羽,少角,太徵。
少徵之次,因言少宮,己為土運不及,故上太陰,中少宮,下太陽,風清勝復同。謂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氣勝,既則金之清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少宮土運不及,上臨太陰,故同正宮。己,土運也。土運臨丑未,是為歲會。土運之歲,上見太陰,是為天符。天符合歲會,是為太乙天符,故己丑己未皆為太乙天符。
其運雨,宮土之運也。風者木之勝,清者金之復,首言少宮,終言太徵,解同陽明。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此段闡述調理氣運的方法)
抑制過盛的運氣,扶助虛弱的一方,必須疏解鬱滯之氣,先從生化之源著手。如此,劇烈的異常氣候就不會發生,嚴重的疾病也不會出現。因此這一年適宜使用鹹味和辛味,也可用酸味,並配合滲洩、浸泡、發散等治法。觀察氣候的寒熱變化,調整過偏的狀態。若與司天、在泉的風熱之氣相同,則多用寒涼藥性調和;若風熱之氣不同,則減少寒涼藥性的使用。
使用溫熱藥物時避免炎熱環境,用溫性藥物時避開溫暖氣候,用寒涼藥物時遠離寒冷環境,用清涼藥物時避開涼爽氣候,飲食調養也遵循相同原則。這是基本法則。若氣候異常(如假借其他氣候),則需反向調整;違背此法,會引發疾病。
(解釋原理)
當運氣過盛,需抑制其強勢;一方過強而另一方過弱時,應扶助弱勢。鬱滯是復發的根源,因此必須化解鬱氣,而化解鬱氣需先滋養生化之源。先前提到「先資化源」是增強根本,此處「先取化源」同樣是補益之策。這樣才能避免極端氣候和疾病。火氣在上、木氣在下,故當年宜用鹹味瀉火、辛味平木。少陽司天,中見厥陰,在泉也是厥陰。
厥陰屬木,其味酸,因此也宜用酸味,或透過滲洩調理內在,或浸泡發散清解外在。還需觀察氣候寒溫以調節偏差:若司天、在泉之氣同屬風熱,則多用寒涼藥性制衡;若風熱之氣不同,則減少寒涼藥性。少陽主火熱,故強調「用熱遠熱」等原則。
黃帝問:很好。太陰司天的情況如何?
岐伯答: 太陰主醜未之年。
(具體說明各年運氣)
- 太陰司天,少角木運,太陽在泉
- 木運不足時,金氣(清)先勝,火氣(熱)後復,勝復之氣同影響全年。
- 太陰司天,土不受木克,故氣化與正宮土運之年相同(丁醜、丁未年)。
- 運氣主風(木),夾雜金之清與火之熱,運序為少角(木)→太徵(火)→少宮(土)→太商(金)→少羽(水)。
- 太陰司天,少徵火運,太陽在泉
- 火運不足時,水氣(寒)先勝,土氣(雨)後復(癸醜、癸未年)。
- 運氣主熱(火),夾雜水之寒與土之雨,運序為少徵(火)→太宮(土)→少商(金)→太羽(水)→太角(木)。
- 太陰司天,少宮土運,太陽在泉
- 土運不足時,木氣(風)先勝,金氣(清)後復,勝復同影響全年。
- 土運臨太陰,故氣化同正宮土運之年。己醜、己未年為「太乙天符」(歲會+天符)。
- 運氣主雨(土),夾雜木之風與金之清,運序為少宮(土)→太商(金)→少羽(水)→少角(木)→太徵(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