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六 (20)

1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六氣始終,求其早晏,問之明也。溯其所始,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蓋一日十二時,一時八刻,子午二時各十刻,一日計百刻。六十日為一氣,一氣計六千刻,一歲六氣,六六計三萬六千刻。以歲時而合天度,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為一日,一日計百刻,四分度之一,謂一度,四分,計二十五刻也。三百六十日,僅合三百六十度,以五百二十五刻而六分之,則一氣當餘八十七刻半。

六十日,計六千零八十七刻半。此申明始終相繼之早晏,故但舉其零也。

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

初之氣終於八十七刻半,故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每氣六千零八十七刻半,計二氣之終,共一萬二千一百七十五刻,終於七十五刻者,舉其零也。

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

二之氣,終於七十五刻,故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三氣之終,共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刻半。

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

三之氣終於六十二刻半,故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四氣之終,共二萬四千三百五十刻。

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

四之氣終於五十刻,故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五氣之終,共三萬零四百三十七刻半。

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五之氣終於三十七刻半,故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六氣之終,共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刻,以成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所謂初六,此以六氣而合天度之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

甲子之六氣終於二十五刻,故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終於四萬二千六百一十二刻半。

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

二之氣,加六千零八十七刻半,共四萬八千七百刻,舉其零數,則百刻也。

三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

上文終於百刻,故此復始於一刻,紀其零數,復加甲子之初氣。

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

紀其零數,復如甲子之二氣。

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

紀其零數,復如甲子之三氣。

六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所謂六二,天之數也。

紀其零數,復如甲子之四氣。此六氣二周,所謂六二,以六氣而合天度之數也。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二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

二十五刻;三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四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五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六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所謂六三,天之數也。

白話文

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六氣的起始與終止時間,若要探求其早晚,需釐清其中的規律。追溯其初始,以甲子年為例,初之氣的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一天共有十二時辰,一時辰為八刻,唯子、午二時各為十刻,因此一日總計一百刻。六十日為一氣,一氣共六千刻;一年六氣,六六相乘則為三萬六千刻。以年歲時間對應天體運行,周天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一度等同於一日,即一百刻;而四分之一度,即二十五刻。三百六十日僅對應三百六十度,剩餘的五又四分之一日(五百二十五刻)平分六氣,每氣則多出八十七刻半。

六十日,共六千零八十七刻半。此處說明六氣循環中起始與終止的早晚關係,故僅列舉餘數部分。

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
因初之氣終於八十七刻半,故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每氣六千零八十七刻半,兩氣累計一萬二千一百七十五刻,終止於七十五刻,此為餘數。

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
因二之氣終於七十五刻,故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三氣累計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刻半。

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
因三之氣終於六十二刻半,故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四氣累計二萬四千三百五十刻。

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
因四之氣終於五十刻,故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五氣累計三萬零四百三十七刻半。

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此即「初六」,為天體運行與六氣對應之數。
因五之氣終於三十七刻半,故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六氣累計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刻,形成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又二十五刻。「初六」即六氣對應天度之總數。

乙醜年
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
因甲子年六氣終於二十五刻,故乙醜年初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累計四萬二千六百一十二刻半。

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
二之氣增加六千零八十七刻半,累計四萬八千七百刻,餘數為百刻。

三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
因前文終於百刻,故此重新始於一刻,餘數與甲子年初之氣相同。

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
餘數遞延,與甲子年二之氣相同。

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
餘數遞延,與甲子年三之氣相同。

六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此即「六二」,為天體運行與六氣對應之數。
餘數遞延,與甲子年四之氣相同,表示六氣循環兩周之數。

丙寅年
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
二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
三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
四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
五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
六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此即「六三」,為天體運行與六氣對應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