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六 (12)

1五運行大論第六十九篇

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

心。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化生氣。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氣為柔,在臟為肝。

此下皆申明六氣合於人身,而化生萬物之意。文同《陰陽應象大論》,解在本篇。此則曰,化生氣,化生五味之氣也,在氣為柔,風木之氣柔和也。

其性為喧,其德為和,其用為動。

日暖曰喧,春時天日始暖,故其性為喧。陽和始布,故其德為和。性喧德和,氣機旋轉,故其用為動。

其色為蒼,其化為榮,其蟲毛。

彼蒼者天,色之青也。其化為榮,物始生也。其蟲毛,森森之象也。

其政為散,其令宣發,其變摧拉,其眚為隕。

散,敷布也。其政敷布,則其令宣發。摧拉,解散也。隕,崩墜也。眚,災害也。其變摧拉,則其眚為隕。

其味為酸,其志為怒。怒傷肝,悲勝怒;風傷肝,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曲直作酸,故其味為酸。肝志善怒,故其志為怒,而怒則傷肝。悲者,憂之類,肺之情,金能平木,故悲勝怒。風氣傷肝,而燥勝風,酸味傷筋,而辛勝酸,皆金能平木之意。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氣為息,在臟為心。

解見《陰陽應象大論》。此則曰,在氣為息,呼吸之息,乃陽熱之氣也。

其性為暑,其德為顯,其用為躁。

炎夏曰暑,南方火熱,故其性為暑。火氣彰明,故其德為顯。性暑德顯,氣機迅疾,故其用為躁。

其色為赤,其化為茂,其蟲羽。

丹天之氣,色之赤也。其他為茂,物之盛也。其蟲羽,飛動之象也。

其政為明,其令鬱蒸,其變炎爍,其眚燔焫。

明,猶顯也。鬱蒸,盛熱也。其政為明,則其令盛熱。炎爍,火熱也。燔焫,火熱之極也。其變炎爍,則其眚燔焫。

其味為苦,其志為喜。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炎上作苦,故其味為苦。心志善喜,故其志為喜,而喜則傷心。恐者,腎之情,水能制火,故恐勝喜。熱傷心氣,而寒勝熱。苦傷心氣,而咸勝苦,皆水能制火之意。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氣為充,在臟為脾。

解見《陰陽應象大論》。此則曰,在氣為充,土氣充於四旁也。

其性靜兼,其德為濡,其用為化。

土位中央而四布,位中央則靜,四布則兼,故其性靜兼。萬物資生,故其德為濡。靜兼而濡,生變無窮,故其用為化。

其色為黃,其化為盈,其蟲倮。

黅天之氣,色之黃也。其化為盈,物之充也。其蟲倮,肉體之象也。

白話文

五運行大論第六十九篇

岐伯說:
東方產生風氣,風氣生成木氣,木氣生化酸味,酸味滋養肝臟,肝臟生養筋脈,筋脈又滋養心臟。風氣在天表現為玄妙,在人體顯現為道理,在地則化育萬物。化育生成五味,道理衍生智慧,玄妙產生神明,化育形成氣血。神明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體為筋脈,在氣機為柔和,在臟腑為肝。

(此段闡述自然六氣與人體相應、化育萬物的關聯,與《陰陽應象大論》內容相通。)

風木的性質溫煦,德行和順,作用為流動。顏色為青綠,化育表現為繁榮,對應的動物為毛蟲。其行政為布散,功能為宣發,變動時會摧折,災害表現為崩落。味道為酸,情緒為怒。過怒傷肝,悲憂能抑制怒氣;風氣傷肝,燥金能剋制風木;酸味傷筋,辛味能中和酸味。

南方產生熱氣,熱氣生成火氣,火氣生化苦味,苦味滋養心臟,心臟生養血液,血液又滋養脾臟。熱氣在天為暑熱,在地為火,在人體為血脈,在氣機為呼吸,在臟腑為心。

火熱的性質酷暑,德行彰顯,作用為躁動。顏色為赤紅,化育表現為茂盛,對應的動物為羽蟲。其行政為光明,功能為蒸騰,變動時會灼燒,災害表現為焚燬。味道為苦,情緒為喜。過喜傷心,恐懼能抑制喜樂;熱氣耗損心氣,寒涼能剋制暑熱;苦味傷氣,鹹味能中和苦味。

中央產生濕氣,濕氣生成土氣,土氣生化甘味,甘味滋養脾臟,脾臟生養肌肉,肌肉又滋養肺臟。濕氣在天為濕潤,在地為土壤,在人體為肌肉,在氣機為充實,在臟腑為脾。

土性的特質既靜定又兼容,德行為潤澤,作用為化育。顏色為黃,化育表現為豐盈,對應的動物為倮蟲(無毛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