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五 (3)
卷之五 (3)
1. 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齊而復申明刺禁也。禁者,臟有要害,不可不察也。中傷臟氣,則死,中傷經脈,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蓋從之則有福,逆之則有咎也。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數,條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謂刺要、刺齊,其中必有所禁,故願聞禁數。
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臟之氣,從內達外,由經隧而出於孫絡皮膚,有緊要為害之處,不可不察也。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藏,如字,為使,皆去聲。人身面南,左東右西。肝主春生之氣,位居東方,故肝生於左。肺主秋收之氣,位居西方,故肺藏於右。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心部於表。腎為陰中之少陰,故腎治於裡。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為之使。胃為水穀之海,眾物所聚,故胃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臍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為父、地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節之兩旁,膈俞穴也,小,微細也。中有小心,言心氣出於膈俞之穴,極微極細也。從,順也。從之者,刺得其宜,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氣之所出,則神轉不回,故有福。
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氣之所出,乃回則不轉,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中,去聲,下同。《診要經終》論云:中心者環死。故刺失其宜,中傷心氣,周時一日而死。《宣明五氣篇》云,心為噫。故其動為噫。噫,心氣虛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動為語。
三,舊本訛五,今改。刺失其宜,中傷肝氣,則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肝為語。故其動為語。語,肝氣虛也。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刺失其宜,中傷腎氣,則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腎為欠為嚏。嚏,腎氣虛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動為咳。
五,舊本訛三,今改。《診要經終》論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傷肺氣,則五日死。宣明五氣篇云:肺為咳。故其動為咳。咳、肺氣虛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刺失其宜,中傷脾氣,則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脾為吞。故其動為吞。吞,脾氣虛也。
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刺失其宜,中傷膽氣,則一日半死。六節臟象論云:十一臟取決於膽。膽主生陽上升,今一日之間,生陽不升,復逾半日,生氣並絕,故死,靈樞邪氣臟腑論云:膽病者嘔宿汁。故其動為嘔。嘔,膽氣虛也。
白話文:
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承接上文關於針灸要點及準確施針的論述,進一步闡明針灸的禁忌。禁忌是指臟腑器官有重要部位,不可不小心。針刺傷及臟腑之氣,則會致死;針刺傷及經脈,則可能致病或致死。針刺的禁忌事項,不可不知。遵循禁忌則有益,違逆禁忌則有禍。
黃帝問道:請問禁忌的條目有哪些?
(「數」指條目。)黃帝承接前兩篇內容,認為在針灸要穴和準確施針中,必定存在禁忌事項,因此想了解這些禁忌的具體內容。
岐伯回答道:臟腑器官有重要部位,不可不小心。
五臟之氣,由內向外運行,通過經絡、隧道的運行,到達肌膚表面,其中有些部位非常重要,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傷害,不可不小心。
肝臟位於左側,肺臟位於右側,心臟位於身體表面,腎臟位於身體內部,脾臟輔助胃的運作,胃臟是食物的聚集場所。
(「藏」、「為使」皆為去聲。)人體面向南方,左邊是東方,右邊是西方。肝臟主管春季生長的氣息,位於東方,所以肝臟位於左側。肺臟主管秋季收斂的氣息,位於西方,所以肺臟位於右側。心臟是陽氣中最為強盛的陽氣,所以心臟位於身體表面。腎臟是陰氣中最為陰寒的陰氣,所以腎臟位於身體內部。脾臟主要輔助胃臟運行津液,滋潤全身,所以脾臟輔助胃臟。胃臟是水谷(食物)的聚集場所,所以胃臟是食物的聚集場所。
膈肌和肓俞穴之上,包含著人體的「父母」之氣。第七胸椎兩旁,包含著微細的心氣。遵循禁忌則有益,違逆禁忌則有禍。
(膈,指胸膈;肓,指臍旁的肓俞穴。)膈肌之上是肺臟,代表天;肓俞穴之上是脾臟,代表地。天為父、地為母,所以膈肌和肓俞穴之上,包含著人體的「父母」之氣。第七胸椎兩旁,指的就是自上而下的第七胸椎旁的膈俞穴,心氣出於此穴,極其微細。遵循,指順應。順應天、地之氣,以及心氣的運行規律,則氣血運行順暢,有益健康。
違逆,指針刺失當。違逆天、地之氣,以及心氣的運行規律,則氣血運行紊亂,有害健康。
針刺到心臟,會在一晝夜內死亡,其症狀表現為呃逆。
(「中」為去聲,下同。)《診要經終》論述:針刺到心臟,會導致環死。所以針刺失當,傷及心氣,則在一晝夜內死亡。《宣明五氣篇》論述:心臟的氣息表現為呃逆。所以其症狀表現為呃逆。呃逆,是心氣虛弱的表現。
針刺到肝臟,會在三日內死亡,其症狀表現為言語不清。
(「三」舊本誤作「五」,今已改正。)針刺失當,傷及肝氣,則在三日內死亡。三,是水的生數。《宣明五氣篇》論述:肝臟的氣息表現為言語。所以其症狀表現為言語不清。言語不清,是肝氣虛弱的表現。
針刺到腎臟,會在六日內死亡,其症狀表現為打噴嚏。
針刺失當,傷及腎氣,則在六日內死亡。六,是水的成數。《宣明五氣篇》論述:腎臟的氣息表現為打噴嚏。打噴嚏,是腎氣虛弱的表現。
針刺到肺臟,會在五日內死亡,其症狀表現為咳嗽。
(「五」舊本誤作「三」,今已改正。)《診要經終》論述:針刺到肺臟,會在五日內死亡。所以針刺失當,傷及肺氣,則在五日內死亡。《宣明五氣篇》論述:肺臟的氣息表現為咳嗽。所以其症狀表現為咳嗽。咳嗽,是肺氣虛弱的表現。
針刺到脾臟,會在十日內死亡,其症狀表現為吞咽困難。
針刺失當,傷及脾氣,則在十日內死亡。十,是土的成數。《宣明五氣篇》論述:脾臟的氣息表現為吞咽。所以其症狀表現為吞咽困難。吞咽困難,是脾氣虛弱的表現。
針刺到膽臟,會在一晝夜半內死亡,其症狀表現為嘔吐。
針刺失當,傷及膽氣,則在一晝夜半內死亡。 《六節臟象論》論述:十一臟的決斷功能取決於膽臟。膽臟主生陽上升,若在一晝夜內,生陽之氣不升,又過半日,則生機斷絕而死。《靈樞·邪氣臟腑論》論述:膽臟有病則嘔吐宿食。所以其症狀表現為嘔吐。嘔吐,是膽氣虛弱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