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椿

《醫學源流論》~ 卷下 (12)

回本書目錄

卷下 (12)

1. 涉獵醫書誤人論

人之死,誤於醫家者,十之三;誤於病家者,十之三;誤於旁人涉獨醫者,亦十之三;蓋醫之為道,乃通天徹地之學,必全體明,而後可以治一病。若全體不明,而偶得一知半解,舉以試人,輕淺之病,或能得效;至於重大疑難之症,亦以一偏之見,妄議用藥,一或有誤,生死立判矣。

間或偶然幸中,自以為如此大病,猶能見功,益復自信,以後不拘何病,輒妄加議論至殺人之後,猶以為病自不治,非我之過,於是終身害人而不悔矣,然病家往往多信之者,則有故焉。蓋病家皆不知醫之人,而醫者寫方即去,見有稍知醫理者,議論鑿鑿,又關切異常,情面甚重,自然聽信。

誰知彼乃偶然翻閱及道聽途說之談,彼亦未嘗審度,從我之說,病者如何究竟,而病家已從之矣。又有文人墨客及富貴之人,文理本優,偶爾檢點醫書,自以為已有心得。旁人因其平日稍有學問品望,倍加信從;而世之醫人,因自己全無根柢,辨難反出其下,於是深加佩服。彼以為某乃名醫,尚不如我,遂肆然為人治病,愈則為功,死則無罪。

更有執一偏之見,恃其文理之長,更著書立說,貽害後世。此等之人,不可勝數。嗟乎!古之為醫者,皆有師承;而又無病不講,無方不通,一有邪說異論,則引經據典以折之,又能實有把持,所治必中,故餘人不得而矣其末議。今之醫者,皆全無本領,一書不讀,故涉獵醫書之人,反出而臨乎其上,致病家亦鄙薄醫者,而反信夫涉獵之人,以致害人如此。此其咎全在醫中之無人,故人人得而操其長短也。

然涉獵之人,久而自信益真,始誤他人,繼誤骨肉,終則自誤其身。我見甚多,不可不深省也。

白話文:

涉獵醫書誤人論

人死亡的原因,三分之一是誤於醫生,三分之一是誤於病人自己,三分之一是誤於那些只涉獵醫書,卻不自量力行醫的人。因為醫學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必須全面了解人體,才能治療疾病。如果對人體不了解,只懂皮毛,就拿來治病,輕微的疾病或許能治好;但對於重大的疑難雜症,如果用片面的見解胡亂用藥,一旦出錯,生死就立見分曉了。

有些人偶然碰巧治好了病,就自以為很厲害,更加自負,以後不管什麼病都亂加議論,甚至把病人治死,還認為是病人本身的病難治,與自己無關,於是終生害人而不悔改。而病人往往容易相信這樣的人,是有原因的。因為病人不懂醫術,醫生開完藥就走了,如果遇到稍微懂點醫理的人,說話頭頭是道,又表現得非常關心,態度誠懇,病人自然就會相信他。

殊不知這些人只是偶然翻閱醫書或道聽途說,自己也沒有仔細思考,就照著自己的想法說,根本不管病人的病情到底如何,病人就已經信以為真了。還有一些文人墨客和富貴人家,本來就有一定的文化素養,偶然翻閱醫書,就自以為有所心得。旁人因為他們平日有些學問和名望,就更加相信他們;而真正的醫生,因為自己缺乏醫術,反駁不過他們,反而非常佩服他們。他們認為有名的醫生還不如這些人,於是就肆無忌憚地為人治病,治好了就邀功,治死了就沒事。

更有一些人固執己見,仗著自己文理好,還著書立說,貽害後世。這樣的人不勝枚舉。唉!古代的醫生,都有師承,而且沒有治不好的病,沒有不懂的醫方,如果有邪說異論出現,就會引經據典來駁斥,而且醫術精湛,所治之病必有效,所以其他人不敢隨便妄加議論。現在的醫生,大多都沒有真本事,一本醫書也不讀,因此那些涉獵醫書的人反而在他們之上,導致病人也看不起醫生,反而相信那些涉獵醫書的人,以致造成許多危害。這一切的禍根都在於醫學界人才的缺乏,以至於人人都能隨意發表意見。

然而,那些涉獵醫書的人,時間久了就會更加自信,開始誤治他人,接著誤治自己的親人,最終誤了自己。我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了,實在不可不深思啊!

2. 病家論

天下之病,誤於醫家者固多,誤於病家者尤多。醫家而,易良醫可也;病家而誤,其弊不可勝窮。遙不問醫之高下,即延以治病,其誤一也;有以耳為目,聞人譽某醫即信為真,不考其實,其誤二也;有平日相熟之人,務取其便,又慮別延他人,覺情面有虧,而其人又叨任不辭,希圖酬謝,古人所謂以性命當人情,其誤三也;有遠方邪人假稱名醫,高談闊論,欺騙愚人,遂不復詳察,信其欺妄,其誤四也;有因至親密友或勢位之人,薦引一人,情分難卻,勉強延請,其誤五也;更有病家戚友,偶閱醫書,自以為醫書頗通,每見立方,必妄生議論,私改藥味,善則歸己,過則歸人,或各薦一醫互相毀謗,遂成黨援,甚者各立門戶,如不人己,反幸災樂禍,以期必勝,不顧病者之死生,其誤七也;又或病勢方轉,未收全功,病者正疑見效太遲,忽而讒言蜂起,中道變更,又換他醫,遂至危篤,反咎前人,其誤八也;又有病變不常,朝當桂附,暮當芩連;又有純虛之體,其證反宜用硝、黃;大實之人,其證反宜用參、術。

病家不知,以為怪僻,不從其說,反信庸醫,其誤九也;又有吝惜錢財,惟賤是取,況名醫皆自作主張,不肯從我,反不若某某等和易近人,柔順受商,酬謝可略。扁鵲云:輕身重財不治。其誤十也。此猶其大端耳。其中更有用參、附則喜,用攻劑則懼;服參、附而死則委之命,服攻伐而死則咎在醫,使醫者不敢過症用藥。

更有製藥不如法,煎藥不合度,服藥非其時,更或飲食起居,寒暖勞逸,喜怒語言,不進不節,難以枚舉。小病無害,若大病則有一不合,皆足以傷生。然則為病家者當何如?在謹擇名醫而信任之。如人君之用宰相,擇賢相而專任之,其理一也。然則擇賢之法若何?曰:必擇其人品端方,心術純正,又詢其學有根柢,術有淵源,歷考所治,果能十全八九,而後延請施治。然醫各有所長,或今所患非其所長,則又有誤。

必細聽其所論,切中病情,和平正大;又用藥必能命中,然後托之。所謂命中者,其立方之時,先論定此方所以然之故,服藥之後如何效驗;或云必得幾劑而後有效,其言無一不驗,此所謂命中也。如此試醫,思過半矣。若其人本無足取,而其說又怪僻不經,或遊移恍惚;用藥之後,與其所言全不相應,則即當另覓名家,不得以性命輕試。此則擇醫之法也。

白話文:

病家論

天下人生病,被醫生誤治的固然很多,但自己誤了自己的更多。醫生方面,即使選錯了,還可以再換個好醫生;但病人自己誤了,其壞處就多到數不清了。

第一種錯誤是:不考察醫生的高低水平,就隨便找個醫生治病。

第二種錯誤是:聽信別人的風評,說某個醫生好就相信,不去考證其真實水平。

第三種錯誤是:因為跟某個醫生很熟,圖方便,又怕得罪別人,所以勉強請他看病,結果醫生也不推辭,只想著收取酬謝,這就像古人說的拿性命換人情一樣。

第四種錯誤是:遠方一些江湖騙子假裝名醫,大談闊論,欺騙不懂醫術的人,病人不仔細考察,就相信了他們的謊話。

第五種錯誤是:因為至親好友或有權勢的人推薦某個醫生,礙於情面,勉強請他看病。

第六種錯誤是:病人或其親友偶然讀到一些醫書,自以為懂醫術,看到處方就亂加議論,私自更改藥方,治好了就說是自己的功勞,治壞了就說是醫生的錯。甚至互相推薦不同的醫生,互相誹謗,結黨營私,甚至各立門戶,互相攻擊,反而幸災樂禍,只想著證明自己比別人厲害,根本不管病人的死活。

第七種錯誤是:病情正在好轉,還沒完全痊癒,病人就覺得見效太慢,於是聽信讒言,中途換醫生,結果病情危急,反而怪罪之前的醫生。

第八種錯誤是:病情變化不定,早上該用溫補的藥,晚上該用清熱的藥;虛弱的人,症狀卻需要用寒涼的藥;實證的人,症狀卻需要用溫補的藥。病人不懂,認為醫生怪異,不聽醫生的話,反而相信庸醫。

第九種錯誤是:病人吝嗇錢財,只找便宜的醫生,認為名醫都自以為是,不肯聽自己的話,反而不如那些好說話,容易商量,酬謝少的醫生。扁鵲說過:輕視自己的生命,重視錢財的人,是治不好的。

第十種錯誤是:還有很多其他錯誤,例如:製藥方法不對,煎藥火候不對,服藥時間不對,飲食起居、寒暖勞逸、喜怒哀樂等方面也不注意,無法一一列舉。小病沒什麼關係,但大病的話,任何一個方面不注意,都可能危及生命。

那麼,作為病人應該怎麼做呢?應該謹慎選擇名醫並信任他。就像君王任用宰相一樣,要選擇賢能的宰相並委以重任,道理是一樣的。那麼,如何選擇賢能的醫生呢?必須選擇品德高尚、醫術精湛的醫生,還要考察他是否學有基礎,醫術淵源流長,過去治病的成功率高不高。然後再請他看病。但是,醫生各有專長,如果目前的病情不在他的專長範圍內,也會出錯。

一定要仔細聽聽他的診斷,是否切中病情,是否平和公正;用的藥是否能對症下藥。所謂對症下藥,就是開藥的時候,先說明這個藥方為什麼這麼開,服藥後會有什麼效果;或者說服幾劑藥後見效,他的話沒有一句不驗證的,這就是所謂的對症下藥。這樣試驗醫生,就成功了一半。如果醫生本身就沒有什麼本事,說的話又怪異不通,或者說話含糊不清;用藥後,和他的預言完全不相符,那就應該另找名醫,不能拿性命去冒險。這就是選擇醫生的方法。

3. 醫者誤人無罪論

人命所關亦大矣。凡害人之命者,無不立有報應。乃今之為名醫者,既無學問,又無師授,兼以心術不正,欺世盜名,害人無算,宜有天罰,以彰其罪。然往往壽考富厚,子孫繁昌,全無殃咎,我殆甚不解焉。以後日與病者相周旋,而後知人之誤藥而死,半由於天命,半由於病家,醫者不過依違順命以成其死,並非造謀之人。故殺人之罪,醫者不受也。

何以言之?夫醫之妨否,有一定之高下。而病家則於醫之良者,彼偏不信;醫之劣者,反信而不疑。言補益者以為良醫,言攻散者以為庸醫;言溫熱者以為有益,言清涼者以為傷生。或旁人互生議論,或病人自改方藥,而醫者欲其術之行,勢必曲從病家之意。病家深喜其如順,偶然或愈,醫者自矜其功;如其或死,醫者不任其咎。

病家亦自作主張,隱諱其非,不復咎及醫人。故醫者之曲從病家,乃邀攻避罪之良法也。既死之後,聞者亦相傳,以為某人之病,因誤服某人之藥而死,宜以為戒矣。及至自己得病,亦復如此。更有平昔最佩服之良醫,忽然自生疾病,反信平日所最鄙薄之庸醫而傷其生者,是必有鬼神使之,此乃所謂命也。

蓋人生死有定數,若必待人之老而自死,則天下皆壽考之人而命無權,故必生疾病,使之不以壽而死。然疾病之輕重不齊,或其人善自保護,則六淫七情之所感甚輕。命本當死,而病淺不能令其死,則命又無權,於是天生此等之醫,分布於天下。凡當死者,少得微疾,醫者必能令其輕者重,重者死。

而命之權於是獨重,則醫之殺人,乃隱然奉天之令,以行其罰,不但無罪,且有微功,故無報也。惟世又有立心欺詐,賣弄聰明,造捏假藥,以欺嚇人,而取其財者,此乃有心之惡,與前所論之人不同。其禍無不立至,我見亦多矣。願天下之人細思之,真鑿鑿可徵,非狂談也。

白話文:

醫者誤人無罪論

人命攸關,影響重大。凡是害人性命的人,必定會有報應。然而,現今許多自稱名醫者,既無真才實學,又無名師指點,更兼心術不正,欺世盜名,害人無數,理應受到天譴,以昭告天下其罪惡。然而,他們往往長壽富裕,子孫興旺,絲毫沒有災禍,我實在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後來與許多病人相處,才明白人因誤服藥物而死,一半是命中注定,一半是病家自身的原因,醫生只是順應天命,讓其死亡,並非蓄意殺人。所以,殺人的罪名,醫生是擔當不起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醫生的醫術高低,有其一定程度的差異。而病家卻往往不信良醫,反而相信庸醫。說能補益身體的,就認為是良醫;說要攻散邪氣的,就認為是庸醫;說溫熱療法有益的,就認為清涼療法傷身。有時旁人互相議論紛紛,有時病人自己更改藥方,醫生為了讓自己的醫術能被採用,勢必順從病家的意思。病家很滿意醫生的順從,病情偶然痊癒,醫生便自誇其功;如果病人死了,醫生則不承擔責任。

病家也自己做主張,隱瞞病情真相,不追究醫生的責任。所以,醫生順從病家,是避免受責難的好辦法。病人死後,人們互相傳說,說某人的病,是因誤服某人的藥而死的,應該引以為戒。等到自己生病時,又重蹈覆轍。甚至有的人,平時最佩服某個良醫,自己生病時,反而相信自己平時最鄙視的庸醫,而導致病情加重,這必定是有鬼神在作祟,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人的生死有定數,如果一定要等到人壽終正寢才死,那麼天下人都是長壽之人,命運就失去了作用,所以人必須生病,才能使其非壽終正寢而死。然而,疾病的輕重不一,如果病人善於保養身體,則外邪七情所感之影響就會很輕微。如果命該當死,而病輕微不足以致死,那麼命運又失去了作用,於是上天便創造了這些醫生,散佈於天下。凡是該死的人,即使只是得了輕微的疾病,醫生也能讓輕者加重,重者致死。

這樣,命運的作用就獨佔鰲頭,那麼醫生殺人,實際上是在奉天之命,執行天罰,不僅沒有罪過,反而還有微小的功勞,所以沒有報應。只是世上也有一些人存心欺詐,賣弄聰明,偽造假藥,欺騙病人,謀取錢財,這就是有心作惡,與前面所說的那些人不同。他們的惡報一定會很快應驗,我見過很多這樣的例子了。希望天下人都細細思考這件事,這是真實可信的,絕非狂言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