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人不詳
《異授眼科》~ 禁忌
禁忌
1. 禁忌
目疾一得,諸事宜戒。飲食、起居、房勞、人事,皆能損目。如酒助火,色喪神,蒜昏目,怒傷睛。辛辣性熱而動火,發物腥膻而動氣,雖愚人亦知戒矣。有合衣香者,因觸而喪明,有飲燒酒者,因醉而昏目。至於當風向火,冒暑迎寒,此皆致病之因。又有刀針磨刮,熏灸出血等件,不能禁忌,為害不淺,皆庸醫騙人,尤當峻拒。
至於塵沙播揚,煙火熏蒸,目疾未愈者,尤當遠避。日月光輝,紅紫豔色,目力微弱,不可久視。惡香惡臭,不惟有觸發之患,抑且有損明之虞。知命者,當以養明保身,豈可輕生自戕。
白話文:
[禁忌]
一旦眼睛有疾病,許多事情都應該避免。包括飲食、生活作息、性行為、與人的互動,這些都能損害眼睛。例如酒會助長火氣,過度的性行為會消耗精神,大蒜會使視力模糊,憤怒會傷害眼睛。辛辣的食物屬熱性易引發火氣,刺激性的食物腥羶會擾亂身體機能,即使是普通人也知道要避免。
有人在製作衣物香料時,因接觸到某些成分而導致失明;有人喝烈酒,因醉酒導致視力模糊。更不用說對著風或火,或者在極熱或極冷的環境下,這些都是導致眼疾的原因。此外,像用刀針磨刮眼睛,或是用煙火灸治導致出血等行為,如果不能避免,危害不小,這通常都是無能醫生誤導他人,應當堅決拒絕。
至於灰塵、沙粒飛揚,煙火的燻蒸,對於眼疾尚未痊癒的人來說,更應遠離。強烈的日光、月光,鮮艷的紅色和紫色,如果視力已經微弱,就不該長時間直視。惡劣的香味和臭味,不僅可能引發問題,也可能對視力造成損害。明白生命意義的人,應當注重保護視力和身體,豈能輕易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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